本站重庆讯(记者王芳报道)八旬老人李祥丁的父亲李继成(台属家庭),在老县城闹市区,购买了四间门面木质结构瓦房。户主一子从军随国民党军溃退台湾定 居,另外两子因下乡“支农”房屋无人居住,就托政府租赁他人,成为“经租房”。三峡工程库区拆迁,不知道政府相关单位是如何丈量的,第一套104门牌,土 地面积38平方米,建筑面积76平方米(加楼层);第二套106门牌土地面积38平方米,建筑面积76平方米(加楼层),另外还有屋后院坝、厕所、猪圈, 契约上明确记载土地面积是0.15亩。两套四个门面房,还有楼上,政府移民拆迁后,共计就还房70平方米的住房,另一子无房居住,一直租房生活至今。他天 天为了房屋产权问题往返于县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相关单位,仍然没有讨回属于自己的家……
上图:李祥丁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属从“有房无人住”变成“无家可归”的凄惨人生
租房居住在重庆市开县云枫街道永先社区24幢3单元162号6—1的李祥丁老人,老伴是个双眼无视力的一级残疾人。他家原来可是有房无人住,托政府租赁他 人;随着时事变迁,他竟然变成无家可归,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老人。年进八旬的李祥丁,吐字已不怎么清晰,对自家房屋的叙述因为心情激动,也是断断续 续,一会说到解放前,一会说到大革命时期,一会又说当今社会……记者根据他本人的叙述和对部分知情人的采访,以及相关单位对他上访多年的回复,进行综合整 理成文后,应李祥丁的请求,将此事进行曝光,希望得到社会热心人士的援手,还他一个可以养老送终的属于自己的家……
1950年6月2 日,李祥丁父亲李继成购买了开县老城汉丰镇横街子104门牌毛际彬两个门面房,106门牌毛际武两个门面房,共计四个门面房,包括屋后院坝、厕所、猪圈,契约注明土地面积0.15亩。
1944年,李继成次子李祥美参加青年军随国民党军溃败迁往台湾居住,三子李祥久、五子李祥丁于1965年12月5日,响应政府号召,支援山区农村建设, 迁至开县白桥乡园丁村落户,另外三子先后死亡,将汉丰镇横街子104号、106号四间门面房,交给国家经租,在开县人民委员会财政局办理了经租手续,房屋 契约也交给了政府部门。
李祥丁称:其实,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我们当时居住在农村,儿子参军去了,有关契约、证据在家里,后被开县财政局收缴。因为当时二哥随国民党军到了台湾的政治背景,我们不敢多言,只得交给他们,随后就被更正为经租房。
上图:李继成购买毛际彬房屋契约,被国土局“代管”
国土局将“代管”的“经租房”违法卖给他人获利
财政局将房屋租给蔡明芝、肖良成两家人居住。李祥丁称:1966年至今,我只领过一次房租费。几年后,国土局竟然不通知房主我父亲李继成家人允许,私自违法将此“经租房”卖给肖良成114平方米,蔡明芝114平方米。
李祥丁介绍说:父亲李继成当时实际上买毛际彬房屋加院坝152平方米,毛际武房屋加院坝152平方米,共计304平方米,还有院坝、猪圈、厕所49平方米 总计352平方米。父亲将契约换成《房屋产权证》后,契约和《房屋产权证》都被开县国土局房管所张兴明、潘伟“保管”,我几乎天天去讨要,他们两个人都是 处处刁难,敷衍、搪塞,甚至还动手动脚,拳打脚踢,威胁我不去找他们,使用各种办法拖时间,以掩盖他们违法卖我家房屋的犯罪事实。经过我多年向国务院、中 央纪律委员会、市政府、万县地区、开县政府等单位投递上访材料,通过开县人大、政协,群访听证,证明实属开县国土局违法将我家房屋卖给了肖良成、蔡明芝。
2005年,李祥丁因为年龄偏大,思乡心切,将户籍转回汉丰镇横街子社区,因房屋已经被开县国土局卖给他人,只得租房居住在开县云枫街道永先社区。
2005年1月,李祥丁向开县政府、万县地区行署提出申请:一是要求重新复核房屋产权面积;二是收回房屋产权,包括厕所、猪圈、院坝共计353平方米;三是按相关政策索赔,归还房屋产权;四是赔偿这么多年来的房屋租金。
上图:李祥丁请求还房申请书
“租房户”获得还房“房主”无奈上访讨公道
李祥丁说:因开县国土局在三峡移民拆迁前,就违法将产权是李继成的房屋,政府代管的经租房,未经原房主允许,私自做主,卖给了肖良成、蔡明芝。移民拆迁 时,就给肖、蔡二人各还房76平方米,给李祥久还房70.5平方米,我当时抽签抽到5号位,却将该号分给了熊克芬,我却一个平方也没有得到。
李祥丁经过无数次地上访后,市政府、县政府回复称:关于李祥丁反应经租房补偿问题,开县国土局于2012年3月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李祥丁父亲李继 成老城老街房屋横街子104、106号经租房还房面积已经全部还完,尚差36平方米没有补偿的问题,因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对其诉求不予支持。李祥丁不服处 理意见,向开县人民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复查,该府复查后,于2012年5月作出《复查意见书》,维持开县国土局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李祥丁仍然不服,向重庆 市政府申请复查。市政府认为,2004年1月,李祥丁与国土局工作人员曾丈量过原房屋,本人实地丈量地面积96.5平方米,另加上厕所10平方米,共计 106.5平方米。2006年县政府撤销经租房改造时,只还了70.5平方米,还有36平方米房屋产权没有归还。经查,1965年11月12日,李祥丁父 亲李继成将原开县汉丰镇老城老街横街子104、106号私有房屋交给国家经租。1965年12月,办理了经租手续。1983年,政府在处理私房改造经租房 遗留问题时,工作组丈量为76平方米。2004年1月,汉丰房管所复查为59.29平方米。2006年3月,经开县经租房复查小组决定撤销改造。鉴于李祥 丁经租房在1983年后原有的猪圈、厕所已经拆除,会议决定仍然按70.5平方米房屋面积退还房产。3月17日,开县经租房领导小组对李继成房屋进行公 示。7月22日,开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李继成私房产权》的通知纳入了政府统建还房安置。市政府认为:1965年房屋丈量到滴水,1983年丈量到墙身, 而出现面积的差异,开县复查意见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得当,应予维持。
上图:李祥丁向国家信访局投递还房请求
“蛇鼠一窝”四间房竟然被“认定”为七十平方米
李祥丁气愤地说:这就是“蛇鼠一窝”的道理!哪一级政府会给我们老百姓说话?开县国土局将我家房屋违法卖给肖良成、蔡明芝后,必须还房给他们两家人。不 然,对那两家人不能交差。而房屋的主人是我们家,又怕我们这边不好交差,就将总面积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去掉院坝,去掉厕所,去掉猪圈,去掉滴 水,去掉楼梯间等,只给我家算了70.5平方米,给肖良成、蔡明芝各算了76平方米,如果我家房屋只有70平方米,那么政府还给肖、蔡两家人各76平方 米,他们原来的的房屋是在哪里?有谁会相信四间门面房的房屋,还有楼上一层,只有70平方米?而且契约上注明占地面积是0.15亩。我家实际买毛际彬两间 门面房屋面积是85平方米,楼层16.52平方米,楼梯间7.2平方米,猪圈15平方米,厕所10平方米,院坝(天井)24平方米,共计157.5平方 米。购买毛际武两间门面房屋面积152平方米,共计309.5平方米,开县国土局将本属于我家的房契强行扣押不给我们……
李祥丁还说:国土局因为违法卖掉我家房屋,害怕我们不依不饶找他们的麻烦,就在丈量我家房屋的时候,采取欺瞒的手段告诉我们不懂政策、不懂法律的老年人说 ——如果超过100个平方米,就不能还房,最好是60平方米以下,才好进行还房。于是他就写了59.29平方米,让我签字。我们老年人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他 们的“圈套”,让多出的平方还房给买房的两家人,剩下的几十个平方还房给我们,算好我们老年人会上当受骗,故意让我钻进去。可是,四间门面房,还有院坝、 猪圈等附属房,你怎么丈量也不可能只有60个平方。而市政府、县政府所谓的“复查”,就可以维持国土局荒诞的谎言!完全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们就是 使用这样的伎俩忽悠我们老百姓的,就是这样忽悠我们八十多岁的台属家庭的。
李祥丁称:一是国土房管所张应明、潘伟将2005年丈量我家的房屋96平方米,改为1983年丈量的,推前了22年;二是我家私房契约换证至今,仍然在张 应明手里,我们多次去吵闹,砸国土局吊牌,他都不拿出来,只是弄了一个我们买毛际彬房屋契约的复印件,上面的面积是106.41平方米,他还将户主姓名都 换成了肖良成,我们买毛际武房屋的契约至今也拿不出来,应该把户主也换成了蔡明芝。四是我“经租房证”是76平方米,也与他们还房70.5平方米,相差 5.5平方米;五是县信访办彭昌达写介绍通知上面是157.5平方米。
对于国土局是否将本属于台属李祥丁的房屋产权归还,给两个老人一个安享晚年的家,是否补足李祥丁1966年至今的房租费(按逐年的市场价),是否对李祥丁这么多年上访所花去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进行补偿,记者将继续关注,做后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