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观音山千亩林地被毁事件,由于背后有强权介入,使其彻底陷入漩涡中心。眼下,这个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死劫”能否度过,仍是未知。
据《中国商报》等媒体报道,一个经官方批准的合法旅游项目,却先后被输气管道、电力项目、高速隧道等非法占用后,又遭当地政府强行收购。值得注意的是,侵害观音山的工程,多属公共事业,那么,在法律和项目之间,到底谁该让步?
地处“肉欲之都”东莞的观音山,在2005年被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全国首家国家级民营森林公园。实际上,观音山最早由樟木头镇石新村委开发,但没资金的他们,在1999年,与一心向佛的商人黄淦波签订合同,让他接盘观音山。
单纯的黄淦波早就听说过“卸磨杀驴”的故事,却没想到会在自己身上发生。他在投资数以亿计的真金白银,将观音山打造成国家森林公园后,各种看不见的黑手纷至沓来。
暂不说景区建了20多栋别墅,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管道、从莞高速清溪支线隧道,以及南方电网东莞供电局高压输电线路等公共事业项目,也先后违法侵占观音山。
说他们违法,绝非空穴来风。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管道在无合法手续情况下,就迅速在观音山主峰笔架山背脊上,打出一条约3公里的沟壑。广东省有关部门,确认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却无人追责。
不久前因“性爱视频”引风波的南方电网,更是带着国企的傲慢而来,他们旗下的东莞供电局,在未取得批准情况下,于观音山佛光路上,架起多坐塔基。游客只能在高压线地下参拜菩萨,预计,未来可实现佛光与火光融合。
而观音山被侵害之处还有很多,媒体报道比比皆是。对这两项工程而言,观音山既是合法项目,输气管道和电力项目是什么行为?从法律视角来看,他们已违法了《国家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
按照规定,这些项目已经达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为什么无人担责?笔者认为,这仍是野蛮的丛林法则在作祟。
需要指出,更野蛮的丛林法则,还不止这几项工程。当地政府眼看着观音山做大做强后,又打起强行收购主义,官方并多次发函,想促成这种不可不描述的达成。
作为民营企业的观音山,只能任人宰割,他们虽多次以书面形式向官方表达不满,而林业局的态度是,希望不要再翻旧账,言外之意就是,观音山的菩萨,不能对抗政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相信一直走在中国前沿的广东,听到了总理的声音,但他们能不能将精神实际转化成为成果,就要考虑他们的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了。
多年来,东莞一直自称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久前,该市还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冠梓在会上讲得头头是道,但这些缺少“田野调查”的空洞理论,真可以促进该市法治政府建设吗?
观音山被毁,不仅仅是个事件,它背后的强权逻辑,正考验着东莞政府的诚信能力。如果此事不能解决,相关人员未被追责,相信拥有全世界最大花岗岩观音雕像的观音山,不会再有真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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