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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鸡逮羊,山东威海高区强征强拆上演“大扫荡”

时间:2017-05-02 18:36 点击:

4月26日上午,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方面出动二三百人,到被征地农民纪德仿家里抓鸡逮羊,家里鸡鸭鹅和近百头羊、猪被洗劫一空,挖掘机把其居住的房屋夷为平地。纪德仿的女儿被法院执法人员带走,抢走车钥匙,扣留了手机、未装电池的电脑,相关资料被删除,停在山上的车辆被强行开走。现场家庭人员被控制。整个情景令人不堪回首。
       
 
                       图为房屋、羊棚、鸡舍等被夷为平地。
 
    “10多名法警把我围住,推攘着我,拽着我的胳膊强行抢夺我的车钥匙。”在把纪德仿的房屋及相关物品夷为平地后,未告知任何理由,对被征农户纪德仿的女儿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抢走车钥匙强行开走车,从车上拿走了她全部诉讼资料、电脑、行车记录仪等物品并进行删除和拷贝,先是称纪德仿的女儿小纪在现场有拍照摄像行为,而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拍摄;之后又称小纪在被推攘过程中伤了法警,对其进行训戒要求道歉并在笔录上签字,否则送拘留所。一执法人员对小纪说:“你认个错,就放你走。你犟什么,你认为我们在钓鱼执法吗?”小纪研究生毕业后,因父母在土地征收和树木承包事件上受到种种威逼胁迫,目前辞职在家,与委托律师一起参加所有的相关诉讼。
   
    4月27日晚上7点许,一辆银灰色轿车下来三个人,带着棍棒和管制刀具,朝正在山上看护树木的纪德仿冲来,被纪德仿的儿子遇见后报警。三人听到报警,匆忙逃离现场。纪德仿承包的树林和口粮地所处位置是山东威海市威高集团有限公司位处初村镇的工业园内,工业园封闭管理,出入有门禁,园区有监控。
 
    征地六年不给农民补偿,涉嫌征地程序违法,土地出让合同违约,建设项目未经审批,征地补偿金去向不明等。同时,当地乡镇政府还与企业联合对被征农民断路、挖坟等手段进行威逼胁迫。而目前以法律的名义进行强拆。
 
    2005年,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农民纪德仿在初村镇政府的同意下,开始在自家的口粮地上养殖家禽谋生。有村委分地明细为证。
         
 
                            图为(叫行)承包协议。
 
    2010年11月,东石岭村两委通过广播对村里辖属的山地树木进行叫行(竞标),纪德仿叫走了树木,并与村委签订了协议。
 
     2011年土地征收时未见到任何公告和批文,初村镇政府到山上实地清点地面附着物,但直接绕过纪德仿家的口粮地和地面附着物,告知征地不要纪德仿家的地,使得纪德仿一直在口粮地上生活至今。
 
     2015年10月,纪德仿把树木承包等情况反映到威海市政府。
 
    2016年3月起,纪德仿一家遭遇了房屋后挖深坑、祖坟被挖掘动土、断路等威逼胁迫。时任初村镇党委书记李某称是企业行为。而这些所谓的施工人员却称是初村镇政府安排。甚至家里门窗出现疑似弹孔,报警也无结果。
 
    2016年8月25日,威高集团持73号土地证(2013年已注销),以排除妨碍为案由,把纪德仿起诉至威海市高区法院。2016年11月17日,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决返还土地、限期搬离。2017年2月10日,威海市中院维持原判。
 
    目前,纪德仿提起再审申请两个余月并已调卷完毕的情况下,仍然拖延不送省高院。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也不被受理,对书面申请无任何回复。
       
                           图为曾经的家园。
 
    纪德仿作为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人,自2005年至今生活在该土地。即便威高集团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因口粮地及地上附着物等并未经合法程序由政府征收,所有权仍属纪德仿。基于附着物与土地的一体性、不可分割性之特性,纪德仿合法拥有相关附着物之占有、收益、处分等权利。威高集团向被征农户纪德仿主张权利是不适格的,即便是主张权利也应当向颁发土地权属证书的相关部门主张。而被征农民纪德仿一家人仅要求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解决问题,实地清点地面附着物数量,按照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补偿即可,从无其他要求。 
        
 
           图为遭遇强拆后,纪德仿在这里看护自己承包的树木。现在连这又都被人拆走了。
 
    威海高区“创造”了一种以民事诉讼代替行政征收的“全新”强拆模式:“以企业的名义,起诉被拆迁人排除妨害,然后法院下达判决,并强制执行,进行了貌似合法的强拆。”
 
    排除妨害是一种民事权利,当房屋等物品受到非法、不正当妨害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消除他人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至圆满状态。而作为被征收人,其根本没有实施非法或者不正当的侵害行为。被征收人自2005年至今居住此地,并于2010年11月承包村集体山上树木,至今未有政府工作人员根据征地程序依法清点地上附着物。实际上,纪德仿才是真正的拥有物权之人。
 
    被征农户纪德仿作为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人,在当地政府土地征收未尽时,便仍是实际物权人。企业以此为由提起诉讼,这是在恶意诉讼,法院本不应予以立案,甚至还须对此严厉打击。
 
    遗憾的是,当地法院不仅立案,而且涉嫌不当裁判。政府征地可以不履行征地合法程序,给企业先予办下土地证,然后由企业去起诉被拆迁人,再拿着判决进行强制执行,显失公允。依照法律规定,若政府对国有土地作出了强拆强征决定,被征收者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当地政府所在地上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再提起行政诉讼。威海高区借“排除妨害”名义的强拆,于法无据,相关责任人应被依法追责。(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作者:鲁晓伟)
 
责任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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