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网帖引发热议,帖子援引公开的河南许昌鄢陵县委原书记谢连章受贿案的判决书,梳理了曾给谢“送 礼”的数十名官员的款项金额来源、职位变动及现状,“发现现在有人高升,有的仍在原地踏步,这些资金大多数为公款,有的是干部行贿后拿到单位找会计报销”。(1月14日南方都市报)
2014 年1月,时任河南省漯河市委常委、秘书长的谢连章事发,被组织调查,2015年3月被判刑。但目前判决书中提到的部分送礼官员仍在位,有的官居要职。特别是现任鄢陵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杨某,在2001年7月至2013年5月间,曾先后18次向谢连章送礼共计13 。5万元现金。2014年1月谢连章落马后,杨某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更进一步,进入县委常委班子。自谢连章开始,该县已有三名县委书记落马,且三人任职交叉、互为搭档,这怎么不会让人啼笑皆非!
针对“行贿官员大多还在位”的反映,许昌市委组织部的人员向记者解释说:“许昌的任何官员任免都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的,不存在违规行为。谢连章的案子此前是涉密的,没公开,组织部门并不掌握官员行贿信息,2015年5月法院才公开判决书,而那时很多官员任免已经完成了”。我们暂且不对这种解释进行评说,但作为行贿官员被带病提拔,为什么就没有让组织部门知晓?为什么不先把有病之人采取措施“治病”,而要让他们这么辛劳地“带病工作、甚至委以重任”?是组织太不尽人情了?这样的好事怎么就没有让老实人碰上?带病提拔虽然是少数,但社会危害性很大,伤害了干部选拔机制的公信力,损害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形象。
“瞧, 那些给落马县委书记送礼的官员们个个都还在!”这是民众的心声,当地政府或组织部门及其领导何以竟让问题官员轻易通过了推荐提名、考察测评和遴选任用等层层关口,谁又该来为这种问题担责?谁来买单?是组织部门的问题还是纪检、监察、法院的事情?这就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分析情况、查找根源,切实追责,给民众一个说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任前监督把关,不少地方已出台“领导干部任前监督”新政,重点对拟任人选的基本资格、基本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及党风廉政情况细致审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相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这样的问题不会再发生了。
(文 胥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