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午,细雨中的陕西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杜家漕村颇为热闹,在递交了村委会主任辞呈后,马卫东为儿子举办的婚礼如期进行。42桌酒席、中华香 烟、10个大厨、婚礼专用停车场——这是这场婚礼的几个关键词。“辞职也要办婚礼”,关于这场婚礼的新闻在网上迅速传播,一场关于党纪和人情的讨论也随之 展开。(新华网 2015年11月25日)
在人情世故与党纪国法之间,错与对并不是绝对存在的。立场不同,观点必然不同,那么孰对孰错还真不能一锤打死!
作为父亲,想为儿办个隆重的结婚典礼的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而且马卫东坦言自幼家庭贫寒,我就一个儿子,20多年来,家里盖房子、儿子出生、老人去世等都没有请过客,十几岁就自谋生路,成家时未摆过酒席,不想让孩子也留下遗憾。
作为国家而言,这种行为却是不能容忍发生的。用辞职来钻空子,马卫东的做法背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 共产党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此风不可长。党纪严于国法,讲纪律、守规矩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代表着党的形象,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党员的先进性 就表现在要有更高的自我要求,更要严于律己,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
虽然事件发生后,在组织的教育帮助下,马卫东进行了深刻反思,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党纪党规,愿意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而且,有些人情风俗是积极的 或中性的,党纪国法可以兼顾,但是有些人情世故是负面的、消极的,甚至是恶俗和陋习,比如奢靡浪费,党纪国法就不能迁就它,而是要改变它。但是,在自身能 承受的范围内的话还是觉得你的做法没得错。(作者/東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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