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讯 某市农委两次接待客商时,安排客商到养生会馆洗脚,消费3272元,均以全省新农村建设会会前筹备支出名义在单位财务报销。该市农委主任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3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日报,1月11日)
2012年12月4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出台后,某市农委曾经制发了《机关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务接待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某市农委却在2013年8月至12月期间,购买各种档次白酒1600瓶,共计208179元,香烟622条,共计25720元,而且还在接待过程中,安排客商到养生馆洗脚,这些不菲的费用都是从单位财务账上报销。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帮助其算一笔账,短短的5个月时间就购买了如此多的违规接待用品,平均每月要喝掉320瓶酒,抽掉大概124包烟,对于这样的数据,我们大家是不是又很多疑问呢?一个市级部门究竟有多少接待要喝掉这么多酒、抽掉这么多烟呢?还希望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调查,对存在的疑问进行一一回复,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更是为了挽回党的形象。
从时间上来 看,某市农委这是顶风作案,完全视中央八项规定如耳旁风,将自己制定的《机关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抛诸脑后。笔者认为,某市农委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原因主要 以下几方面,一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二是存在侥幸心理,可能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只是走走过场,却不知这是一场没有完成时的整治活动;三是 对八项规定和机关的接待规定执行不到位;四是扭曲的享乐主义思想,接待中居然安排客商洗脚,公然浪费公务费用。
总之,某市农委不仅存在超标接待,还用公务费用邀请客商洗脚,这不光光洗掉了污垢同时还洗去了民心,更是违法违纪行为, 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一项规定的出台,关键还在于执行,更需要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做八项规定的忠实拥护者 和践行者,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文/夏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