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东省纪委近日再次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兼齐都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兴旺违规进行无 公务差旅活动、违规使用超标准车辆等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给予陈兴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2015年9月6日人民网)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政机关的公务活动得以规范,有以前的各种任性逐步走向规范,回到正规的渠道上来。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人抱着侥幸,认为自己很高明,做得滴水不漏,总可以不受“八项规定”的约束。可以变着花样继续享受各种“待遇”。
俗话说“久走夜路总会遇到鬼”。这不,我们这位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兼齐都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兴旺不最终遇上了“鬼”吗?无公务差旅和超标使用车辆,最终还算没有逃脱党纪和政纪的处分。
在这里,笔者不得不问:为何我们的领导干部还敢顶风违纪?这种任性警醒了谁?究其原因,还算我们领导干部长期以来的“任性”还没有完全根除。只有我们的相 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真正把这种“任性”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领导的“任性”。 (文/林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