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3日上午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海南省2起。乐东县黄流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 主任刘文奇以搞计生、抓征地、环境卫生与村道整治、换届选举等工作为由,在海口、东方、三亚、陵水、昌江等地饭馆消费开支共81.2886万元。 (2015年11月13日南海网)
一个村短短时间胡吃海喝,花掉80多万元,完全置党纪于不顾,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80多万元,你吃掉的也许是一条村民法家致富的道路,也许是村经济发展 的产业资金,更有甚者,你吃掉的是全村特困群众的救命钱,对于每月领取三四百元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来说,吃们吃掉的是他们的希望,你们要的是他们的命,受 到严肃处理无疑是咎由自取。
谁都知道,村级财务,多年来都是由乡镇在监管。乐东县黄流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文奇以搞计生、抓征地、环境卫生与村道整治、换届选举等工作为 由,在海口、东方、三亚、陵水、昌江等地饭馆消费开支共81.2886万元,监督部门是否履行了监督职责,80多万元的资金是如何通过“监督合法化”后被 支取的?监督单位、监管人员在这当中扮演了何种角色?在此,不得不引起笔者的思考。
长期以来,笔者一直在呼吁,建立健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督单位、监管人员的监督,如何才能有效杜绝监督人员和当事者“蛇鼠一窝”的现象?笔者认为“除了完善 制度以外,更重要的是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和监督人员的监督,只有形成高压态势,“蛀虫”才不能伸出黑手。(文/林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