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杨林坡扬言:“告到政法委也是蛋球!”
本站讯 日前,本站记者接到爆料:2015年10月12日下午6时许,位于河南省桐柏县城中心路段、雷付猛已经建好多年的宅基地(基础已出地面)被代季同等人用挖掘机毁于一旦,导致雷付猛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但是,时至今日,公安机关也不给立案!
桐柏县城关派出所
被毁坏的雷付猛的宅基地地基
2015年10月19日,记者一行来到事发地进行了调查和采访。
雷付猛向记者介绍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2015年10月12日下午6时许,我接到邻居打来的的电话说:人家在挖你的宅基地,为何不见你在场?我问:在哪?回答说:在早五路口,我到现场一看,懵 了,我的原有地基基础已经被挖的面貌全非,彻底损坏。我上前拦住司机问:谁让你挖的?回答说:老板(代季同)让挖的。我随后落实此事,代季同不否认,是他 叫人挖的。
下午两点多,派出所警察陈锋和夏天问我:对方来道歉赔款没有?问我有什么要求?然后找李星,十几分钟后回来说:两个老板下午都出去了,等他来后找你商定赔 偿,赔偿写个协议交给派出所,我们直等到下午7点多,警察看对方没来,就联系,对方回信说:地皮有纠纷,不陪了。之后,警察就告诉说:我们也管不了了。
难道真的像对方所说的那样地皮有纠纷吗?
1991年3月,张和元与雷付猛两人的契约是最好的原始凭证,还有土地建设部门的建设许可证,雷付猛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者,同时地基也建成数年,1991 年至今已有24年之久,怎么突然出现土地纠纷了呢?简直是荒诞之极!分明是看到土地在升值,这块土地又处于黄金地段,他们犯了“红眼病”!
1991年3月 张和元与雷付猛的两人契约
案发后,我多次找到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杨平,杨平让他们尽快处理,并多次找陈锋、夏天,要求立案。但他们说:法制科不让立案。我到法制科询问, 法制科回答:把材料先送交控申科。控申科转交给我们,毛集镇派出所有一起类似的案子就是这样立了案。我按照此程序都一一做完了,还交了相关材料和控告书, 并做了笔录和录音。
10月14日,我又一次找到了杨平,在杨平的办公室诉说了副所长杨林坡的狂妄粗野(蛋球的事)、霸道不作为和渎职行径,杨听了也很生气,也打电话到法制科 问了情况,交给办案民警夏天,然后让我先走了。事后,我再打电话给杨平便没有了消息,发短信也不回。有一次,我在街上碰到夏天,他说:你还是找领导吧,这 事领导说了算!我到处反映无果,但是他们相互踢皮球,不按法律办事,代吉同、胡焱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毁坏他人财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75条,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可是公安部门就是不立案,无奈我只好求助媒体披露此事。
10月22日,记者来到桐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杜浦建热情的接待了我们。23日上午一上班,记者拨通了副所长杨林坡的电话,很有礼貌的邀请他到宣传部来, 介绍一下雷的案件,不料这位副所长盛气凌人的说:“今天我休息,有什么事你到所里来,我还要查一查你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竟然拒绝采访!紧接着,记者又 拨通了副局长杨平的电话:杨平回答说:“你等等,我在开会”。但我们等到中午12点,也不见回音,打电话对方也不接。我们就发信息:杨局长,我们在宣传部 等你一上午,会议结束你为何不辞而别?回答说:正给中华网记者介绍情况,稍后。宣传部副部长杜浦建又给杨平打电话,杨平这才派两名警察田亚鹏、夏天的接受 了我们的采访。他们拿出了许多资料谈了半天,最后还是认为:此案子属于土地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不能立案,应到法院解决。
我们住的宾馆刚好在案发地对面,我们拉开窗让两位警察看一看,并说:这是严重的毁坏他人财产的刑事犯罪,而且数额巨大(直接经济损失最低也有6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为何你们不立案?不依法办事?还有,今年4月,雷的宾馆,汽车被涉黑人员4次砸坏,其爱人被 殴打受伤住院,雷付猛向你们一次又一次报警报案,至今不立案,不破案,罪犯至今逍遥法外,这是为什么?对于记者的提问,这两位警察哑口无言,而后又说:是 领导定的,我们只是具体办事的。
23日晚上7点,我们就此事也咨询了该县资深大律师陈浩,他说:这是明显的非法毁坏他人财产的刑事犯罪行为,公安局应该立案!
雷付猛还告诉记者,就在记者离开的第三天,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杨林坡还对雷付猛口出狂言:“记者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还要查一查!”
满嘴脏话的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杨林坡
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杨平
雷付猛的事情,公安机关为何至今不立案?何时得以解决?不法分子何时才能被绳之以法?我们将拭目以待,并将注视事态的发展。(记者剑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