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纪实讯 “托”,古已有之,称“掮客”,是指替人介绍买卖,赚取佣金,进行中间盘剥的人。
托儿(读音tuō ér)原本是北京方言,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最初指的是商店或是路边小摊儿雇上一个或几个人,假装成顾客,作出种种姿态,引诱真正的顾客购买其产品。
但随着道路交通的发展,在公路上又出现了一个所谓的“公路车托”,俗称为“车托”、“带车的”、“送车的”、“领车的”。这些人掺和在车主与执法机关中间,在协调“公路三乱”和“违法违章”的矛盾中起到了“和谐”的至关重要角色。
既然逃出“法定”框架走内部“矛盾”协调,也就必定会毫无准则的产生利益争执纠纷。
国庆节前,肥乡县被媒体曝光的一起由“带车人”与另一拨“掮客”因利益关系导致的矛盾冲突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也因此被媒体冠上了“分账不均”的头衔。
我叫王秀芳,2015 年9月15日下午14点左右,我家亲戚大车被肥乡县超限检查站西200米距离处被治超人员围堵,我赶到现场给站长张振江打电话,结果他凌晨2点15分左右 带领一拨黑社会赶到,我把张振江喊到一旁要求正常解决,张大动肝火的扇我耳光,致使我左耳大量出血。他打我头昏眼黑,最后张一声令下给我打;然后开车扬长 而去,剩余这帮黑社会对我拳打脚踢、污言秽语、在极尽侮辱我之后把我衣服扒光,众目睽睽之下扔进路边的河道。至我浑身淤青、体无完肤。之前,我每个月都会 向肥乡县交通局超限管理站缴纳两万到三万的管理费用,他们看到是我发的车号就不会查处。说白了就是我赚取中间费用,和肥乡县交通局分款。那天打我时候他们就有录像,你们可以看他们的执法记录仪。”带车女掮客王秀芳自曝当“车托”和交通局分钱内幕。
王秀芳是肥乡县东漳堡村人,距离肥乡县治超检查站几公里,因其距离该站较近,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其成了附近有名专门做公路上带车的“美女掮客”。王秀芳当天晚上把需要放行的车号发给了该站的几位工作人员,其中一位焦姓副站长接到了车号。但没想到的是另外一拨“车掮客”(绰号路五的)想取代王秀芳的带车“生意”。因此,利益关系导致发生了肥乡县交通局职工以及“带车人”之间的殴斗以及纠纷。
记者在交通局办公室采访了超限检查站张振江站长。张振江站长告 诉记者:“据我了解,王秀芳和他老公共带车67辆,我们目前已经初步掌握他们的带车证据”,“他们从前年开始带车,刚开始没有那么多,刚开始只是带带大反 斗车,后来越演越烈,一直发展到目前的67辆车。他老公原是交通局收费站下岗职工,带车讲情说得让他吃口饭,67辆车王秀芳给我站工作人员发过车号。”, 但是不承认动手打了人。
美女“掮客”投诉肥乡县交通局打人,“是他们超限站打我我才报警的”,交通局职工说女“掮客”带领黑社会打交通局职工,“我们才报警的”,到底谁说了假话?
为此,记者前后去了肥乡县公安局屯庄营派出所、肥乡县公安局。派出所值班干警对记者说:“要采访必须经过我们局里政治部同意”。
肥乡县公安局政治部仔细的核实了记者证件告诉记者:“要采访必须经过我们县委宣传部或者上级部门。”
记者再次去了肥乡县委宣传部,宣传部核实了记者身份通知了公安局。
记者再次去了公安局时见到了政治部的袁主任,他告诉记者:“当天下午14点30左右我们接到交通局报警,内容就是有人阻扰他们执法。凌晨2点30左右接到了王秀芳家人报警,内容就是交通局治超站殴打他人。交通局说以前王秀芳被派出所以带车名义处理,我们并无印象。张振江至于说他们执法记录仪必须经过派出所纯属无稽之谈,我们和他都是平行局,并不能领导他们,亦不能被他们领导。”在10月19日下午,在肥馆公路肥乡境内邯济铁路桥下,肥乡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把一名广平县村民贾某的电动三轮车绑在交通执法车后拉走。期间,三轮车车主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这一幕恰恰又被媒体碰巧发现,又给予了公开曝光。
在记者要求肥乡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出示查扣三轮车的依据以及有无此执法权限时?交通局工作人员反而向记者出示了一本法律书籍,向记者现场普法,但记者并未看到那一条是他们查扣电动三轮车的依据。
三轮车主贾某告诉记者,自己是广平县三星家具城的工人,昨天家具城在铁路桥上做了一个广告牌悬挂,我今天是为了安全再进行加固,没想到碰到了肥乡交通局的人把我的电动三轮车扣了。
据贾某了解,此广告牌老板已和铁路部门进行了沟通。事后他才知道是一家广告公司通知肥乡县交通局工作人员过来的,为的就是不让我们悬挂做广告。
“肥乡县交通局管的宽 不但管道路而且还管铁路 违法扣车 拖车知法犯法”,“现在肥乡县交通局不但管道路又管起了铁路上的事儿,还干起了交警的活儿。比交警还牛的是扣车不用开任何手续直接绑车上拉走,不知道交警看到他们这样违反交通需不需要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