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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大洼区:同一园区不同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费疑云

时间:2023-03-26 15:28 点击:

“作为家乡人,我想为当地经济发展做些贡献,于是投资建厂,没想到却发生同一园区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费却差别对待的怪事,而当地政府并不为企业解决困难,有事相互推诿,整整14年,导致负债累累。”日前,辽宁凯跃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凯跃公司)法人辛亚飞无奈的说。

2009年6月,凯跃公司通过辽宁省大洼县(现大洼区)新立镇招商引资,在新立外商园投资建设凯跃公司储运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双方于2009年6月29日正式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明确新立镇(新立农场)为凯跃公司提供有土地使用证的25.5亩工业用地,凯跃公司按每亩5.5万元一次性交给新立镇作为企业入驻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140.25万元,由新立镇政府负责为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所有权的过户手续,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辛亚飞认为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费就是土地出让金。

备受质疑的同园区不同配套费的协议

2009年12月,经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大洼县发备[2009]74号)并按新立镇政府要求,凯跃公司积极组织项目开工建设,于2010年7月完成了办公室和仓储区的建设,完成投资600万元。

“在建设过程中,政府告知我新立园区不是专业化工园区,不能建设化工项目,不能办理相关手续,致使企业建设停滞。期间,我提出转建其他项目,但又面临园区没有规划环评,项目建设无法实施。同时按照协议,新立镇应该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为我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所有权过户手续,但新立镇政府一直未履行协议,由于新立镇政府对我的诉求长期推诿、踢皮球,无奈我分别投诉于政府营商环境管理和信访部门,但至今长达14年,问题没有解决。”辛亚飞说,“2009年新立镇政府明知国家有规定建设化工项目必须进专业化工园,还与我公司签订协议建设化工储存项目并经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是否欺骗隐瞒?新立镇政府与我公司签订协议,项下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5.5亩工业用地,甲方向乙方收取企业入驻配套费为5.5万元/亩,共计140.25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办理企业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而我公司同一园区的辽宁嘉凯精化有限公司交的企业入驻配套费为3.2万元/亩,比我公司每亩地少交2.3万元/亩,却已办理土地手续,2008—2013年大洼区新立镇我交的钱最多,至今无土地手续,盘锦兴立实业有限公司3.3882万元/亩,盘锦天鑫实业有限公司4.5万元/亩,都已办完土地证,难道新立镇就这样的营商环境吗?”

辛亚飞称,他最不能理解的是,2014年新立镇政府让我上土外加剂项目,但因为没有园区规划环评(2009年招商10年后的2019年才取得园区的规划环评报告),本企业应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得不到解决?2016年新立镇政府明知新立小微企业创业园是工业园区,批准我公司建医养结合项目,意欲何为?

据了解,2022年6月6日,对于辛亚飞反映的问题,新立镇政府解答称:协议明确收取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费,有4.5万元到5.5万元不等(未解释为何同一园区配套费不同),不含土地出让金,因为辽宁凯跃化工有限公司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规划施工手续,导致项目叫停。2009年大洼县发改局立项备案允许凯跃公司储运项目进驻园区,但后期有“化工园区外不再允许建设化工项目”,为上级相关政策,属于不可抗拒因素。自协议签订起到2012年8月盘锦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工业项目投资管理的意见》,明确化工园区以外不再允许建设化工项目政策期间,企业完全可以正常办理工业项目落地相关手续。

辛亚飞提供的证据证明,对于园区没有规划环评问题,辽宁嘉凯精化有限公司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证明当时园区是可以办理企业单独环评的。

为此,处理意见为辽宁凯跃化工有限公司自愿委托政府处置转让土地和地上物,期望金额为所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地上物评估价两项合计,二是对企业地上物由政府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确立价格,三是新立镇通过招商引资针对辽宁凯跃化工有限公司对接新项目,转让公司用地和地上物,按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地上物评估价给予兑付。

如今,解答转眼将近一年的时间,辛亚飞多次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兑现方案,但是没有实际进展。“实际上,至今,政府也没有答复为什么辽宁嘉凯精化有限公司能够差距每亩2.3万元缴纳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费?81.7亩会造成国资流失187.91万元啊?还有那些4.5万亩的呢?为什么如此区别对待?纪检部门应该查一查有没有利益输送,腐败问题?另外,园区没有规划环评,为什么辽宁嘉凯精化有限公司能够单独办理企业环评?是否违反《环评法》?”辛亚飞不无愤慨地说。

“我只需要政府部门积极作为,公平公正解决我们企业问题,履行契约精神,践行责任政府的职责,切身为企业服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辛亚飞无力的靠在新立镇政府的门口无奈地说。

而她身后的政府办公楼写的标语:“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在阳光的映衬下,格外刺眼!(张明 赵晓宇)

原文来自腾讯:https://page.om.qq.com/page/Orp9Keppxjbv5yKDpvi5O35Q0

责任编辑:贞观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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