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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后撞人的“淡定”监管不能“淡然”

时间:2016-01-13 21:00 点击:

    本站  讯 身为镇政府公职人员,酒驾开车撞倒路人后,不仅没有停车救人,反而加速行驶过去,致无辜青年枉死。近日,发生在江苏徐州的“副镇长酒驾撞死人后肇事逃逸”事件,经警方调查,肇事逃逸者李某涉嫌酒驾,目前已被当地警方刑拘。(人民网,1月9日)
     随 着网络的不断发酵,副镇长酒后撞人逃逸事件,基本上已经水落石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罚酒三杯”。据报道,副镇长李某在撞人后的第二天,竟然“淡定”地 去上班,这着实让人震惊。而纵观整个案件,令人侧目、让人震惊的地方还不少:不管是从副镇长酒后开车到撞倒路人,还是从加速行驶、逃逸,到第二天淡定地上 班,无论是哪一环节,这位副镇长的所做所为都让人不敢恭维。
     虽 然,副镇长的官职并不是很高,能力也不一定很大,很多人可能不会刻意地对其苛求什么或者奢望什么。但是,作为公职人员本身,一方面应该摆正位置,站直身 子,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阅;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是不分职务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的。尤其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党员干部,他们是我党的形象大使和代言 人,群众正是从他们身上感知我党的冷暖。倘若这些形象大使都像本案中这位副镇长这幅德行,那让我党的形象何在,让我党为民服务的宗旨情何以堪?
     众 所周知,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情怀,应该具备“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基本素质,倘若这些都 不具备,那还真不如“回家卖红薯”了。而本案中的副镇长李某,如果他还知道自己是一名公职人员,就不该知法犯法酒后开车;如果他还知道自己是人民的“仆 人”,就不该对被撞“主人”的生死不闻不问,加速行驶和逃逸;如果他还有一点良知和人性,就不会在第二天假装若无其事淡定地去上班。
     虽 然副镇长李某已被刑拘,虽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判,但人死不能复生,对于逝者来说是何等的无辜,对于逝者的家人来说是何等的不幸,再怎么严惩凶手也无法 挽回已逝的生命。显然,当下,严惩肇事者李某,是“规定动作”,而对于副镇长撞人后还能淡定地去上班的行为,监管应该有话说,如何撒下监督之网,让监管发 挥应有的作用,已是当务之急。
     如 果监管能无时不有,无处不在,随时举起“达摩克利斯之剑”,或许李某就不敢心存侥幸而酒后开车;如果监管能从抓小抓早上发力,随时都能教育和感化干部,或 许李某就不会这么没有人性,对被撞路人的生死不闻不问;如果监管能随时对干部队伍进行“提纯”,或许像李某这样的干部早就被清除出群。如果这些如果有一个 能实现,这位无辜的路人应该不会在路边失去宝贵的生命。
    (四川北川组织部 季伟)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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