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政府将已建项目用地批给他人建住宅房出租建榨油厂
叙永县政府将已建项目用地批给他人建住宅楼房
已建项目用地被龙凤镇政府重复招商强占建砂石厂
四川省泸州市一企业在泸州市举办的一次招商会上与国家级贫困县一——叙永县人民政府招商协议建设《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因没有及时给相关领导进行利益输送,后来在投资建设过程中,受到相关部门百般刁难,致使该项目瘫痪十四年。
2002年6月27日,四川省泸州市委、市政府在“酒城宾馆”举行的农业项目招商引资会上,叙永县委、县政府招商的1万平米的《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叙永县三省饲料有限公司中标。
项目选址位于叙永县龙凤镇政府大院北侧场镇建设统征国有土地、主体是永宁河河滩荒地。
2002年9月24日,《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正式签约仪式,在叙永县叙永宾馆隆重举行。叙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签约仪式。
2002年9月28日,三省公司向叙永县政府申请办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国土部门收取了该公司两万元土地管理费后,于11月20日向三省公司颁发了该宗土地使用凭证——《建设用地批准书》;2002年12月初三省公司进场平整场地、填土石方、修建堡坎、围墙等。
项目有序推进。
但就在三省公司进一步推进项目时,该项目因叙永县国土局拒绝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搁浅。
2003年6月,叙永县委常委雷长文召集相关人员专题解决三省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证》问题,会上县国土局局长李晓雪首次提出不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因,是已签订的《招商合同》对三省公司的约束不够。
2003年10月7日,李晓雪主持三省公司与龙凤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增加约束条款”的《补充协议》。李晓雪向三省公司亲笔承诺:签订《补充协议》后五天内办理完《土地使用证》。
三省公司很快发现,李晓雪的承诺只不过是“玩水戏”,戏弄企业。
2004年3月4日,叙永县国土局给叙永县龙凤镇政府颁发了同宗地的《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准书》。
2014年5月18日下午,在叙永县县委常委办公会上,叙永县国土局局长李晓雪再次发难,要办理《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土地使用证》必须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
令三省公司稍微欣慰一点的是,这次常委会再次确认了《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合同》和《补充协议》合法性,同意把《土地使用权证》办给三省公司,并形成了“叙常办纪(2004)1号” 纪要。会后,三省公司和龙凤镇政府分别向叙永县政府、国土局索要土地出让金的依据。均被告知,县政府早已批准,该宗土地有偿出让,按“泸委发(1999)2号文件”、叙委发(2003)3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农贸市场出让金免交。
过后,三省公司据此再找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李晓雪竟变脸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县政府职权,不是国土局的职权。于是,办证再次陷入僵局。
三省公司何去何从?
叙永县委、县政府领导让三省公司按县委常委《纪要》指定的单位依法诉讼。
三省公司将叙永县龙凤镇政府推上被告席,要求其为自己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在庭审中,原告三省公司从法院复制了“被告提交法院的原告没有的证据及被告书面答辩代理词”(其中有法院签收证据字样);但在叙永县人民法院(2004)叙行初字第154一155号《判决书》中却隐匿关健证据称:被告未提交证据、未作书面答辩。2004年11月25日,叙永县法院枉法判决三省公司签订的《川南活牛交易市场合同》与《补充协议》无效。
三省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泸州中院。
2005年4月6日,泸州中院裁定撤销此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中,三省公司又追加叙永县国土局为被告。两案合并审理,叙永县国土局拒不向法院提交县政府对该宗土地批文、颁发土地证前应当由其办理的相关土地手续依据、法院也拒不审理,在不明国土局是否办理完颁证前手续向县政府报送;2006年2月16日叙永县法院作出的“(2006)叙永行初字第4、5号” 判决竟然称原告(三省公司)未提交证据;国土局书面答辩称“办理土地证及相关土地手续不是他们的职权而是县政府职权”,法院竟然也判决办理土地使用证职权不是国土局的职权而是县政府职权。“重审的(2004)叙永行初字第154一155号” 判决再次偷换概念、隐匿证据,并称“被告(是指乡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被告未作书面答辩”,再次 判决《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2006年6月9日,泸州法院(2006)泸行终字第11号、16号判决,再次撤销了(2004)叙行初字第154一155号判决,终审判决县政府招商合法,合同、补充协议整体合法有效。 判决龙凤镇政府无偿提供土地无效(此条款是叙永县委、县府杜绝龙凤镇政府乱收费制定的招商条款和既定原则。事实上,龙凤镇政府违反招商政策,收取企业17万元费用,即:保证金两万,现金5万,市政府支持重点项目专项资金10万)。
《川南活牛交易市场》项目被泸州市政府列为重点市场建设项目,三省公司先后已作出了重大投资。法院判决县政府是招商主体、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机关,国土局和乡政府都是县政府的下属机构。叙永县政府部门不应该逼迫企业为县政府与国土局之间因职权推诿、扯皮打官局。
判决后,三省公司多次找县政府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未果。
2009年3月, 龙凤镇政府擅自将三省公司出资平整好的整宗项目土地重复招商建砂厂,县政府在处理过程中,再次承认了三省公司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并承诺三年内解决落实土地使用权证问题。2011年8月,叙永县政府竟然批准龙凤镇政府拆开分界墙,在该宗已重复招商的土地上建设乡计生站。
2015年7月,叙永县政府、国土局将三省公司平整的项目用地协议出让534.8平米土地给他人修住宅房子出租,并颁发的“叙国用(2015)第2375号土地使用权证” 。
一个市重点扶贫项目就这样因政府部门乱作为与企业博弈,导致项目瘫痪了整整十四年,仍得不到公正处理。
泸州市政府[泸市府办(2005)94号]文件同样规定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免交。泸州市的农贸市场建设都免交了土地出让金。据三省公司负责人称:三省公司之所以遭受百般刁难,主要原因是自始至终该公司没有向叙永县政府部门相关领导进行利益输送……
2017年 5月5日,在泸州市国土局,该局机关党委书记江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土地使用权证理所应当由国土部门办理。
既然如此,叙永县国土局找种种借口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该当何罪?
原文来自中国都市新闻网:http://www.dswt.net/a/junshixinwen/2017/0509/21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