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鞍钢很昧心 工亡一人可赚7-8万”
刘多海家属金雅文说:“鞍钢很昧心,我爱人为鞍钢奉献了那么多年,因工死亡了,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总计才算12.4318万元,我孩子的生活补助金也 不给,我爱人单位为每位职工购买的20万元工亡保险也不给,这个保险也是扣职工工资买的,因工死亡,保险就要赔付受保人20万,如果按鞍钢集团公司设备协 力中心的算法,那鞍钢每工亡一人,就可以赚7-8万,这不是昧着良心赚钱吗?这是什么世道?一个做牛做马,因工死亡了,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总共才算 12.4318万元,一个临时工工亡也不只补偿这么点钱吧?”。
律师:“鞍钢用过时条例对员工很不公”
专 事劳动争议的著名律师沈顾中说:“鞍钢集团对工亡职工,用过了时的条例算补偿金,这很不公平,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一款 第3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此规定,被申请人鞍钢集团应支付申请人金雅文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 亡补助金42.7571万元,同时,也应该把20万元工亡保险金补给申请人,本案中,申请人在新条例实施后上诉,鞍钢仍采用旧的《工伤保险条例》,算工亡 补助金为12.4318万元,而几级法院居然也认定了鞍钢的算法,这显然有失公平,也不合符经济发展解决社会矛盾的需要”。
社科院专家:“鞍钢12.4318万元工亡补偿不合时代精神”
中 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刘祥长期研究上访案件,刘祥研究这个上访案件后感到很痛心。刘祥说:“作为中国大型国有企业鞍钢集团,不但在本领域科学技术有发言权,在 职工福利上也不应该落后发达国家,像鞍钢职工刘多海工亡,各项补助金才12.4318万元,在新《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实行了,还用旧的条例算,这不但不合 法,也没有领会国家制定实时条例就是适合经济发展需求,稳定社会需要的精神,继而,还把给职工的工亡保险给剥夺了,鞍钢的领导和我们的操作者换位想想,假 使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又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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