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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富裕街道棚改项目被指欺上瞒下,信访答复遭质疑

时间:2020-11-19 08:21 点击:

本站讯 日前,本站接到吉林省长春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龙公司)的实名投诉,反映七年前发生在长春市南关区富裕街道(富裕村地块二)棚改项目地块违法招标、欺上瞒下等一些问题。街道办的信访答复称“未发现问题”,但实名投诉人却举出一些证据,对此地块的诸多方面和信访答复提出强烈质疑。

劲龙公司的实名投诉

劲龙公司的老板栾惠甥在他的实名投诉信中称:我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民营企业,2015年进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富裕街道办事处富裕村白家炉屯的(富裕村地块二)棚改项目,进行开发前期的项目基础工作,在南关区政府领导指导下,开始着手与村民达成了土地开发意向,同时,全体村民为我公司出具了同意开发该地块的决议。但是,我公司在着手办理相关开发手续时,发现原富裕村书记陈丽杰等人违法违纪暗箱操作,先是将上述同一地块先圈地骗取国家大额补偿款,又与王某挂靠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暗箱操作,利用关系违法违纪操纵项目招标,形成违规项目停顿七年之久,严重阻碍了南关区棚改如期进行,也给正常进入的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原村书记陈丽杰与王某两人,不但不弥补过错,反而利用无效中标手续,又找来长春豪邦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豪邦地产)进行合作。豪邦地产进入插手后,利用关系多次操纵信访程序,又利用关系操纵政府相关人士,明知存在有人利用简易暖棚及相关设施违法骗取大额补偿款,却以加快推进棚改项目为由,有意将4万余平方米暖棚现场拆除毁灭。同时,豪邦地产明知工程项目招标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却非法使建筑队伍进入施工现场,违法强行开工!又在相关路旁搭建临时售楼处,还在多辆地铁列车上粘贴大幅卖楼广告,大肆宣传卖楼,还将与项目物业有关的内容等作虚假宣传!。

令人不解的是,富裕街道受理信访后,在长达10个多月时间里,无人去现场认真实际调查,对于该无苗、棚内积雪、杂草成片的违建简易棚,即使从照片上也不难看出均是临时搭建的,只是被利用来骗国家大额补偿款的工具而已!而南关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富裕街道,对于违建事实心知肚明,却视而不见。而原富裕村书记陈丽杰,在没有村民同意的手续情况下就私下出具开发协议!

在这10个月信访答复期间,富裕街道三次出具不正确处理意见,将第四次信访反映做出不予受理告知,南关区政府知情的相关部门和富裕街道均没认真核实。在这种情况下,南关区政府相关部门,又和参与违法转让棚改项目的豪邦地产形成协议,以推进棚改项目进度为由,将上述4余万平方米存在问题,正向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的焦点简易暖棚一并拆掉。同时,豪邦地产强行进入项目现场,违法开工,大肆宣传卖楼,而政府相关部门只是罚一点儿款就了事,但罚款后,该地块还一直有违建动作,至今没被清除现场!

对于上述棚改项目内存在的问题,我公司从2020年9月23日起,就一连几次向多个部门反映举报。就在等待处理期间,南关区政府主管土地的某副区长却签字称“该土地无争议”,导至存在参与违法对棚改项目转让等多处问题的豪邦地产,趁机在2020年9月30日,将该棚改项目非法摘牌。

富裕街道信访答复“未发现问题”

对于栾惠甥的多次举报和情况反映,长春市南关区富裕街道办事也多次作出信访答复,其答复的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其中2020年5月13日的信访答复(长南富发[2020]9号)如下:

经向南关区住建局了解,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府发[2005]1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一是长春市棚户区改造以区为主,区政府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调查摸底、项目申报、规划委托、前期测算、招投标、拆迁补偿与安置等工作。二是在实施程序中,规划条件确定后,由区政府依法组织招投标确定建设单位,并将招标结果报送市开发办备案;建设单位持《中标通知书》和市开发办出具的《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函》,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计划、土地、产权灭籍、拆迁和开工等手续。

经查,“富裕村地块二”为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东起临河街、南起福祉大路、北至净乙一路,地处南关区富裕街道富裕村辖区内,由南关区政府负责实施。2014年1月15日,南关区政府组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2015年8月25日,长春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关区富裕街道富裕村白家炉屯刘志全等30名村民签订了一份《村民决议》;2015年8月28日,长春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关区富裕街道富裕村白家炉屯钟长江、李树全、聂立娟、张东生等4名村民代表签订了一份《村民代表决议》。刘志全、钟长江等富裕村白家炉屯村民代表和部分村民与长春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决议》,事前没有向富裕村村民委员会请示,事后也没有向富裕村民委员会报告,两份《决议》未获得南关区政府、富裕街道办事处和富裕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两份《决议》上也没有任何一级机关单位或组织的公章。综上,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应由区政府组织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进行开发建设。“富裕村地块二”棚改项目的中标单位为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是长春圣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与劲龙公司为同一法人)。长春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富裕村白家炉屯部分村民和村民代表签订的《村民决议》和《村民代表决议》,其决议内容并不符合长春市棚改政策要求,故长春劲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富裕村地块二”棚改项目的合法开发单位,也不能将其从未取得的“富裕村地块二”棚改项目开发权转交给长春市圣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信访答复的处理意见是:

1、富裕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栾惠甥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长南富发(2020)1号)是调查核实后,依据相关文件政策出具的处理意见并不存在欺下瞒上等行为。

2、经向村民了解,未发现原村书记有伙同本村占地大户建设虚假暖棚和伙同开发商违规合作开发等问题。如信访人认为富裕村原党组织书记有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问题,因其为区管干部,不在我街道受案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

3、关于“富裕村地块二”棚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招标以及中标单位未按时开工建设是否应将土地及项目收回等问题,不在我街道办事处受理范围内,请向其它相关部门反映信访诉求。

4、长春市圣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能取得合法开发“富裕村地块二”及落实项目,不在我街道办事处受理范围内。

5、如信访人对我街道办事处给出的处理意见不认可,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栾惠甥不服信访答复提出强烈质疑

对于富裕街道的信访答复,栾惠甥不服,认为其答复回避了许多实质性问题,于是又暗中调查并多次找有关部门反映问题。2020年10月27日下午,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信访局等四个部门领导在接待他时,答复称:对于豪邦地产没有手续、违法建设和没有手续开工问题,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曾经两次下达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了罚款,现在已经停工。对于豪邦地产已经建的部分,因为涉及违法占地,我们已经于2020年9月1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令其停止建设。至于涉及到刑事和违纪问题,因为不属于我们管辖,建议到公安和纪检部门举报。富裕街道负责信访工作的郭立淮对于栾惠甥问到的违法建设大棚是否去现场查看问题,郭证实:“那些棚子不都扒了吗?”对于栾惠甥所说的违法招标问题,郭称:“我们只看中标通知书,其他的啥也没有!”郭还建议栾到纪委去反映问题,对于街道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建议栾到南关区信访局申请信访复议。

据了解,对于栾惠甥认为的违法操纵招标、违法占地、违法建大棚套取国家补偿、违法转让项目、将违建大棚一并拆掉毁灭证据等问题,栾已经向纪委、监察和公安部门反映,是否构成他所说的违纪、违法、犯罪,相信有关部门会认真调查处理,须以有关部门的调查为准。在此,媒体只是如实引述其观点,并不代表媒体和记者的观点。对于此事的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记者晓林 杨光)

原文来自奥鸟资讯,链接:http://eooele.com/more/tuwen/200356.html

责任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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