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自实施国有林场改革以来,贵州省松桃自治县采取“四到位”工作法,纵深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组织到位。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了国有林场改革后的功能职责定位、隶属关系、岗位设置、保障措施等,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改革内容、完成时限等,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确保组织到位。
执行到位。积极谋划、多方统筹,通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专题会等形式调度推进,结合松桃实际,对林场改革后的管理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不动产权属、林权纠纷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规划。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办公室、经办人员、联络人员等,保障工作有人抓、抓到位、抓到底,确保执行到位。
责任到位。为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方案》分别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完成时限。林业部门牵头做好统筹协调与对接工作,重点突出落实国有林场剥离经营性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和预算管理;编委办核定国有林场编制及领导职数;财政部门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协作、认真履职,确保责任到位。
督察到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领导交办、‘两办’督办”等模式,以“分次督察”的方式倒逼工作落细落实,将国有林场改革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和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凡是第一次督察发现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下发督察通知书进行警示提醒;第二次督察还无进展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严格问责问效,确保督察到位。(松桃县委改革办 唐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