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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28户居民的联名投诉控告书

时间:2018-07-14 16:32 点击:

纪检监察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大新闻媒体:

联名投诉人代表:冉永祝.身份证号:512324194509045883.电话:18323920525

联名投诉人代表:黄小勤,身份证:51234196105210618,电话:15213601503

联名投诉人代表:陶万高,身份证号:512324195309231571,电话19908358701

被投诉单位:重庆丰都县规划局.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

被投诉人:重庆市丰都县规划局局长(蒋宗泽)。

被投诉人: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书记(潘春华)。

被投诉人:朱守云(私人圈地人)。

被投诉人:周伯隧:(承建朱守云建筑商人)。

投诉请求:请求纪检监察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大新间媒体实地了解查看被投诉单位.被投诉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官商勾结.占红吃黑.被投诉人潘春华(前任丰都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副局长)利用职权便利,动用特警交警撑起私人违法建筑圈地保护伞,独霸一方,权力和利益作祟.,涉及峡南溪花地堡强拆。丰都县龙城华府B区业主代表投诉私人建医院被投诉有(潘春华)及现在丰都县省道S105线226KM+200M处(县农机局大门口.丰都县至汇南方向县城起点公路右恻。朱守云户违返《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与被投诉单位领导勾肩搭背违规审批。同样,潘春华亲自带队动用警力为朱守云违规私人圈地当保护伞,强烈呼吁纪检监察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大新闻媒体.实地查看核实对被投诉单位领导为官不为,为官滥为,为官不力,强大利益链支撑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事实,向社会公众曝光评议.纪检监察深人透视核察蒋宗泽、潘春华损害人民群众事实核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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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道与县城主干道及南天湖中路4号楼位置图

投诉事实理由:联名投诉人28户居民住在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中路4号,该楼与丰都县省道S105线226KM+200M处相邻,旁边有200平方米绿地,与丰都县主城南天湖中路道路行成三叉路口会合,但朱守云(私人圈地建房)相隔省道S105线226KM+200M处形成零距离与丰都县南天湖中路主城道路人行道路不足1米的绿地建房,规划局违规审批朱守云(私人圈地建房)6层,用公路用地及相邻三合街道南天湖中路4号楼建筑物的采光间距才能建成地面积160多平方米矩形房屋,房屋正好修在省道S105线226KM+十200处省道弯道内侧,而省道公路形成一定坡度,房屋建成严重阻挡丰都县南天湖中路主城公路与省道S105线公路安全行车.,会车造成视觉盲区,若不留足造成安全行车视距,将严重影响道路行车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很容易导至交通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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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丰都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三合街道办书记潘春华带领交警特警充当违规建房的保护伞

被投诉单位:重庆丰都县规划局,局长蒋宗泽、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书记潘中华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警钟抛在脑后,严重违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省道公路旁修建建筑物要控制15米以外,同时违反《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建筑计算高度24米及以下的居住建筑主采光面半间距距为计算高度0.5倍.且不小于4米。也就是说南天湖中路4号楼有12米的采光间距,从公路边缘到南天湖中路4号楼边墙楼梯口的距离只有二十几米,规划局违规审批规划修建宽14米, 进深11米的六层高楼,与现行法律背到而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技术规定》.对城市总规.控规.和修建性详规以及调规程序作明确规定.《重庆城规划管理公示办法》明确规定编制和修改市城乡总体规划。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建性详规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等必须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且修建性详细规划涉及利害关系人的要举行听证。充分听取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重庆市丰都县规划局对群众反映投诉置若罔闻。以权压法。逐利违法。程序违法。擅自将原绿化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直接行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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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都县规划局和三合街道办对违规建房答复存在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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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一次丰都县规划局对居民反映情况答复2017年5月22日规划局建议县政府另行选址。但最终县政府批复为准。在2018年1月31日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在书记潘春华指使下)关于朱守云同志规划用地情况说明:明确对朱守云同志建房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规划。建设等所有问题我办事处将负责做好一切协调工作。请你局按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给予规划。建没许可。有小学文化程度看出无非权力和利益作祟。这就是其中猫腻之处,致使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书记潘春华带队特警交警为违法圈地建房人朱守云撑起官商勾结层层保护伞。他们行为与地主恶霸刘文采无任何区别,与现行法律背到而驰,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与人民公务员为人民服务宗旨相违背。给丰都的社会带来极大影响。影响了丰都的社会和谐稳定. 违背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唐良智2018年1月23签发通过《重庆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技术规定》第318号令..典型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为所欲为, 我行我素。漠视人民生命安全。严重玷污了人民公务员是为人民的宗旨,致使联名投诉人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中路4号楼28户居民,联名投诉控告,要求相关部门及中市县纪检部门,各大新闻媒体予以关注、查处,要求丰都县规划局领导,及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领导立即纠正撤销错误行政规划建设许可审批。立即停止建房施工作业。另行选址解决移民朱守云安置房屋建设。相关部门应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眼未来。希望丰都县规划局及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不要于法不顾。为所欲为。要求新闻媒体查明事实真像,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和评议.

此致!

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中路4号楼28户居民联名投诉

控告人签名捺印附后

2018-年7月14日

附后控告人签名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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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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