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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县:村民合法权益被侵占 媒体曝光仍无果

时间:2018-06-28 22:06 点击:

今年5月中旬,国内多家媒体以《重庆石柱县金竹乡建设村合法权益被侵占9年之久谁来管?》,对重庆市石柱县金竹乡建设村竹华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后河电站法人冯某道、王某财,涉嫌侵占建设村财物及冲毁山林、土、地、田,淹没房屋长达九年之久一事,进行了公开报道。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日前,该村汪锡江、汪锡彪、谭明胜等多位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陈述实情,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依法妥善处理,给广大村民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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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汪锡江、汪锡彪、谭明胜等多位村民陈述了事情经过:我们是重庆市石柱县金竹乡建设村的普通村民,主要反映石柱县金竹乡建设村中建组竹华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后河电站法人冯某道、王某财,涉嫌侵占建设村财物及冲毁山林、土、地、田,淹没房屋,长达九年之久得不到解决处理。

其一,2010年12月9日,冯某道串通派出所个别人员,涉嫌敲诈汪某福1000元(有收据为证)。

其二,冯某道请车夫拉沙子,要经过汪永合房屋内,损坏了汪永合家的财产,不但不予赔偿,反而把汪永合告上法院。后经法院实地调查和查看现扬,证实了情况真实,敲诈未能成功,但损坏的东西至今没有赔偿。

其三,2012年中建组六户村民为了生存,将老渠道挖通,用于灌溉农田,冯某道串通派出所个别人员强行将村民渠道堵塞,反而将我们几户村民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实地调查解决才得已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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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2015年,冯某道为了逃避对村民的赔偿,串通乡村领导,将中坪至坪上的一条江津对口支援路强行占用至今,路长大约400多米,公路无法修复。当时,村民们为了维护公路畅通不让侵占,请来金竹乡副乡长杨某某于4月30日到了现场。杨副乡长口头说不允许占用公路,但并没有采取有效方法和措施予以制止。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维护公益事业不受损失,5月1日我们有6名村民坐在公路上不让施工,架设管子。冯某道组织多名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对我们6名村民喷毒伤害。事发后我们报警,民警到场处置,说是对方对我们6名村民使用的是辣椒水,伤害力极强,但此事最终被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并没有对冯某道一行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就将人放回。当时有3名村民中毒严重,被送至中医院住院治疗。我们现仍然保留有住院发票和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

其五,2015年6月30日,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派出所民警到了现场,我们要求双方调解所有一切问题,但只是走走过场,并未解决问题,连冯某道他们就没有通知到场。

其六,为了摆脱给我们造成的一切损失,冯某道于2017年9月将其电厂出卖给王某财。王某财接手后,只对以前冯某道造成的损失赔偿一部分,但汪永合和龚光华损失最大,面积最宽,多次要求赔偿,对方却以我们要得太多为借口,不予理睬。

2018年2月8日,王某财请人开了辆小车一行十几名不明身份人员到我处,人多势众对我进行威胁。当时我汪永合不在家,在村上开会,乡干部刘某某借口找我谈发展产业之事,其实是暗中指使王某财到我家门前还对我67岁的老婆动手动脚,将她推倒。事情发生后,我报了警,民警到了现场也没有作出任何解决和处理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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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七,乡干部刘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王某财“保驾护航”,多次威胁我们说:“人家当老板的,就养得有一批人。”还说你跟共产党对着干,共产党还有阴影部分。请问上级领导真正有阴影部分吗?王某财能代表共产党吗?刘某某今年正月亲自来我家,用这样的言语相威胁。

其八,王某财一计不成,又来二计。他又请来我们当地社会上的谭某兵,跟他讲:你要是能把汪永合、龚光华两人的事摆平,就给你入50万元股份。这样,谭某兵就利用各种关系整我。今年4月11日,派出所民警到我汪永合家里,不容分辩将我拷上带到所里。不知我犯了什么法,何罪之有。

其九,冯某道自从建厂以来,由于各种安全隐患给当地农户造成了各种损失。中建组从2011年以来有十几户村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他们去年都得到了赔偿,然而,我龚光华损失最大,次数最多,但至今没有得到分文的损失赔偿。特别是今年3月7日翻堤,将我房屋淹没,先后3次淹没了我龚光华的房屋,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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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回龙组猴家屋基至团结组关山,是几户自筹2.5万元资金新修的一段公路,然而他们为了套取国家扶贫资金7.5万元,用于维修。当时有几户村民及力反对说,我们新修只花了2.5万元,你们维修还领了7.5万元,那必须把我们的2.5万元拿出来,但村上根本不同意。其结果路没有维修成,但7.5万元照样被施工方领走。

十一,建设村他们巧立名目,全村分散公路,其实就是各组支路,他们只撒了几料碎石,连杂草都没有被淹盖,就这样套取了国家扶贫资金50万元。我们村民看在眼里,痛在心头,敢怒而不敢言。

十二,我们村2012年还修了一条中坪至上坪的江津对口支援路,路段不长花费50万元,在2014年垮塌后,不但不修复,反而在2015年允许私人电厂老板冯某道架设管子在公路上长达400米,导致公路至今没有修复。

十三,2009年建设村私人老板冯某道在中建组修了座电站。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本村中坪2千米的渠道,被以2000元的不合理低价出卖给冯某道,严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

十四,2016年建设村岩页气公司,到村内控测打进孔,一共打了70多孔。公司按每个孔100多元钱付款,二十几户未得分文,9000多元不知去向;2017年县政府给了建设村1万元的救灾款,不知去向,真正受灾的村民没有得到分文。

同时,金竹乡建设村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在精准扶贫中,巧立名目,套取扶贫产业开发及公路开发项目资金,涉嫌数额高达几百万元。他们不为民只为自己利益,导致扶贫公路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公路无法通行,没有象样的产业,年年扶贫年年贫。国家扶贫资金不知扶在何处去了,村民们为此深感痛心。一是2012年建设村用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金银花、金荞麦三百多亩,但现在全村看不见一根金银花和金荞麦;二是2013年上级下拨建设村扶助资金15万元,2014年又下拨15万元,共计30万元不知去向,也不知落在谁人手中;三是2016年建设村利用扶贫开发项目,在村内修了两条公路,共80万元。其中大丫门至龚家院路段至今任何车辆都无法通行,只因是修成了陡峭急弯并且是有头无尾,修在深山林中就终止了,还通过了验收,涉嫌套取国家扶贫资金35万元,路没修通反而还破坏了我们村民森林资源上百亩之多,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大丫门至洗新界也没有按标准验收,但45万元同样拿走。

今年修公路金铃坝到洗新,损坏山林田地大约800亩,政府没有按规定给村民补偿。其中合龙备到大腰门是村民2003年到2006年26个人用人工挖1.9公里,不仅没有给补偿,挖机老板还打人,村支书谭某说不同意强行挖,谁要阻拦修公路就让派出所抓谁。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难道国家的法律法规,到我们这里就没有用吗?

2003至2006年26人人工修建河龙备至大丫门1.9公里,宽是4.5米。修路当年与当地村民沟通同意后,其次有不同意的给与补偿才挖通。至今政府扩建公路6.5米,以官压民的方式,村民去给施工方说还动手打六十多岁的老人。给当地政府反映情况,我们要务工工资,政府说什么都没有,如果有人阻拦就抓人,公路修好在放人,但修公路损坏山林田地千亩有余不给予赔尝。难道村民们就应该是这样的结局吗?

网上群众路线是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这是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与时俱进,为走好这条根本路线确立了正确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南。走好网络群众路线,需要党员干部理性看待网民意见,多些包容与耐心,明辨网上的各类观点、建议、意见,及时回应民情诉求和社会关切。网上反映的问题,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不论是普遍性的还是个体性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不论是原汁原味的还是渲染放大的,都是客观存在的,都需要理性对待、认真倾听,积极地做好化解和引导工作。

关于此事的进展情况,媒体将继续关注。(来源:头条快讯 作者:俞秀娟)

原文链接:http://qxbx.cc/NewsShow.asp?id=32210&bigclassid=13

责任编辑:杨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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