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021年3月至9月期间,法治与社会、网易等多家媒体分别以《志愿军后代坚持正义被打残,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查办腐败官员被指在打黑除恶中不作为》为题,报道了山东省淄博市民韩长吉的悲惨遭遇,全国民众无不感到震惊和愤慨。据实名举报人韩长吉反映,此事虽然也引起了淄博市有关领导的重视,淄博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荆书记也受理了此案,可至今已过去将近两年了,他所反映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处理。
据受害人韩长吉反映,在他案子被媒体曝光的那段时间里,淄博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荆书记,让他几次当面汇报情况,并接收了案子的相关证据材料,告诉他说:“三个月内给你处理。”但三个月等来的结果是:“办案人员没有违反办案程序的”,就这样把他给打发了。他又向山东省政法教育指导组反映了自己案子的情况,可时至今日一切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了动静。
从韩长吉所反映的问题及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来看,他作为一名志愿军后代为了坚持正义举报贪腐,却遭到村干部董继光、韩致勇等人的打击报复,他们纠集多人将他打晕打残,案情伤情并不复杂,司法鉴定部门本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伤情鉴定,却被淄博市刘长青,张店区李刚、刘晓辉等司法鉴定负责人人为的拖延了九个月。山东省公安厅的法医董洪旺,在明知韩长吉主要伤情证据没送来的情况下,就提前做出了伤情鉴定报告。对于这两个明显的问题,淄博市纪委却认定均合规合法,确实令人匪夷所思,不得不让人产生一些疑问:是这个案子背后的保护伞势力太大,让办案人员不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还是办案人员故意推诿扯皮不作为?是纪检监察人员能力水平低下,调查不出来问题?还是为了人情或者受到了上级某某领导的授意不敢深入调查、依法处理?
有法律资深人士称: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党的二十大刚刚闭幕,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我们希望淄博市纪委按照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处理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在打黑除恶的斗争中真抓实干,敢于自我革命和依法办案,敢于打击保护伞,千万不要为了人情走过场,包庇犯罪终害己,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坚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后续进展情况。(记者明声 苏雅 刘荣华 李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