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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内频出问题,谁之过?

时间:2015-11-11 22:18 点击:

    5月17日,西安一名患有轻微老年痴呆的老人走失,后于5月19日被派出所送至长安区救助管理站收留。在随后的5个月里,老人的儿子先后4次前往寻人,却 得到了救助站未见此人的答复。10月17日,被送往福利院的老人昏迷后,在医院去世。几天后,老人的儿子才从长安区救助站发布的一条认尸启事中得知父亲的 下落。相关责任人已经被立案审查。(山西新闻网  2015年11月9日)
    一句冰冷的“未见此人”,阻绝了一个老人的回家之路。哪怕工作人员稍有耐心,带着老人亲属在救助站走一遭,就可避免此悲剧。显然,救助站存在严重失职。相关责任人被撤职、立案,稍慰人心。
   今年4月,信阳“干尸男童”事件。彼时,新京报曾发问:“男孩死亡之前在救助站发生了什么?”面对眼前这出悲剧,我们同样应该追问:老人被送往长安区救助站之后,发生了什么?!
而我们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则是:1、对救助人员做到热情接待,搞好登记制度,对救助人员的基本情况,要求及处理结果和方法都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有据可 查;2、对饥寒交迫求助者及时解决就餐和御寒衣物;3、对危重病人及时送往正规医院救治; 4、对流浪少年儿童守护到位,及时提供饮食、住宿、医疗服务、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守护,确保他们的安全;5、对返乡的求助者护送到位,工作人员要护送返 乡的求助人员到公共汽车站帮助买车票,使其乘车返乡,对其路途上的住宿等生活费用,严格计算,做到给足不浪费,在保障求助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使有限的经费 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其更多的求助者得到救助;  6、对救助期间在站人员服务到位,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其所提要求,在生活、住宿、娱乐、就医等方面服务好。
    救助站的冷漠也延伸出另一个令社会难以理解的问题,当前社会不乏充满温情与爱心的公益组织和个人,但为何救助站不能将公益力量引入进来,让救助工作做得更好?
    依托于僵硬的救助体制生存的救助站,尽管频频出现恶性事件,但并未改变多少。对社会来说,其中的因素恐怕跟问责力度不够有着莫大的干系。
    人们期待,通过强有力的问责,促使救助站能够进行“自救”,能够将体现国家救助制度的善政被善用。(文/杨阳扬)
    新闻链接:http://www.sxrb.com/sxxww/xwpd/gnxw/5729938.shtml
责任编辑:铁血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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