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增强法律知识储备,6月6日,黑龙江省佳木斯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了第四期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佳木斯市中院三级法官梁劲松老师主讲,派驻到四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该学习班。
第四期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各类文书的使用规范,书写要求,注意事项等。梁老师结合实际发生的调解案件对将近二十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讲解,会上对调解申请书,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仲裁确认申请书的书写格式进行了规范化调整,并针对卷宗交接单与大家讨论并进一步完善,会上还研究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文书签字的具体事项。
通过此次培训,既提高了大家的业务水平,又规避了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书写错误,实际案例的讲解锻炼提升了队伍的调解能力。调解无小事,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建设一支有能力有知识的队伍必将为百姓提供一个解决矛盾纠纷的快速便捷高效的平台。(记者卜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