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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女子遭遇屈辱一幕 陷恶意诉讼泥潭后法院违规审判

时间:2017-12-06 20:41 点击:

“不管我是不是一个再小的投资者,作为一个女人我也是有尊严的,这种不明不白的屈辱有几个人能承受得了?”谈到10月23日的遭遇,周春几次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2年前,当镇江女子周春满怀信心投资千万创业时,她万万没有想到,一场噩梦就此开始。当时,她参与投资的江苏泊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了位于镇江新区的47.6亩土地和部分房产,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承接的1600多万澳元外贸订单做好了生产准备。

谁能想到,仅过了半年,创业计划就搁浅了。当地一家企业阻扰泊瀚公司的正常经营,并让泊瀚公司深陷恶意诉讼的泥沼。泊瀚公司至今直接损失已达数千万。

而在替公司维权期间,周春还被种种非法行径折磨着,更让她绝望的是,本主该持公道的法院却屡次为加害者“站台”,法院代替原告,她迷茫了:“如果连法院都能颠倒黑白,司法公正都难以保证,我们还能指望谁?”

离奇遭遇

被8人从北京绑架至镇江,弱女子为反抗一度咬舌滴血

10月23日早晨7点40分左右,北京速8酒店二楼,周春和丈夫刚开房门,就被10几个彪形大汉围住。

“4个人把我老公往旁边带,我问他们是什么人、干吗的。其中一人说‘不要跟她废话,直接把她弄走!’”周春回忆道,随后,4个人驾着她,将她抬到酒店对面的一辆银灰色别克商务车里、按在最后两排座位中间的空隙中,紧接着,2个人对她进行搜身,脱了她的鞋子,拿走了她的手机。

周春开始大叫,追问他们是什么人。她挣扎了半小时左右后对这些陌生人说,如果不放了她,她就咬舌自尽,说完,她将自己的舌头咬破,血滴了出来……

周春的自残并未奏效。这辆连同周春在内共载有8人的汽车绕道驶离北京。临近江苏沭阳时,车上2名女子押着她到服务区上厕所,她上完厕所后看到了一名疑似警察的穿制服男子(实际上是保安),遂大喊“我被绑架了,帮忙报警!”

但还没等围观的人弄清楚发生了什么,瘦弱的周春就被架上了发动着的汽车,门还没来得及关好车就呼啸而去

晚上8点38分,这辆车开到了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办,车上人员离去。

车外候着包括警察在内的近30名人员,他们要求周春下车。

被困一天的周春不想下车、也没有能力下车——身体在两排座位的空隙间蜷缩了10几个小时的她已经动弹不得。

在僵持了半个小时后,车外的人打开后备箱,像卸货一般将周春抬了下来,将她带到一个办公室,让她坐在靠墙的椅子上,身旁一排椅子围着她。随后,陆续有人进来恐吓她,示意她老实点。

周春并不妥协,她质问,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为何要这样对她?

对方无言以对。

双方僵持到晚上10点,从北京赶回来的周春的丈夫得知消息后赶来接她。

此时,周春身上留下了多处被绑架和挣扎时造成的伤痕,衣服被撕裂,她拿到手机后立即向北京警方报警。对方让她到户口所在地也同时报警。

25日,从惊恐中恢复过来的周春到大港派出所报警,她想找派出所领导反映此事,对方不肯出面;她向普通民警报案,民警却让她到身份证发证地(扬中)报案;她讲明,是北京警方让她来户口所在地报警的,民警在电脑上查找后称,找不到她的户口所在地;她又强调,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就在大港。这时,民警表示要跟领导汇报并离开。

此后,周春在派出所等了一两个小时都没有人出面,无奈之下,她只好离开。

谈及这不明不白的受辱经历,周春的几次噙满了泪水,撸起袖子露出那残留的伤痕时,她的声音哽咽得颤抖了起来。

噩梦初始

新生公司遇重创,厂门被堵28天

实际上,在莫名被绑架之前,周春已经遇到过许多奇怪的现象,这使她如今到哪里都不敢一个人。

一切还得从泊瀚公司拍得的资产说起。这些资产位于镇江新区银河路,此前,它们是澳普电气有限公司(下称澳普公司)的违章建筑,并于2011年11月24日受到行政处罚,被镇江市国土局予以没收,2011年12月27日作出非法财物移交书,移交给镇江新区财政局。

2014年,澳普公司因负责人出现重大变故,决定放弃47.6亩尚未办理手续的土地竞拍权。通过当地政府的牵线搭桥,2015年6月17日刚成立的泊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作为投资接盘商,拍得这块地和部分房产,并先后取得了土地证、房产证。

2016年2月4日,泊瀚公司正在积极准备资金/材料投入生产之际,工厂大门被15车黄土围堵住。据了解,此举是镇江市大港通达铜材有限公司(下称通达公司)负责人授意他人所为。

原来,通达公司和澳普公司之间有经济纠纷,通达公司是澳普公司一笔500万元贷款的担保人之一,此外,澳普公司据说还欠通达公司400多万元加工款。

这一堵就是28天。除了堵门,通达公司负责人程金根还安排人员每天蹲守在公司门卫室,控制相关人员进出,这导致泊瀚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给泊翰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泊瀚公司员工报警。

当地公安机关出警后认为这是经济纠纷,要求双方自行解决。

无力挣扎

身陷恶意诉讼,泊瀚有口难辩

堵门闹剧只是一个开端,此后,泊瀚公司进入了长达两年的诉讼泥潭。

2016年2月15日,通达公司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起诉澳普公司,要求对方支付未经确认的加工费416万元,并以泊瀚公司无偿接受澳普公司房产和土地为由,将泊瀚公司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通达公司还申请查封了泊瀚公司价值3000多万元的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

“泊瀚公司通过镇江国土局、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法竞得上述地块,并交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土地上的房屋也是合法有偿取得。”得知自家公司被告、财产被查封,泊瀚公司负责人很惊讶,他们向法院提出异议。

2016年5月,法院解封泊瀚公司房产、土地。然而,6月27日,泊瀚公司的资产再次被查封,且法院未书面或口头告之泊翰公司及其代理律师,直至9月泊翰无意得知,泊瀚律师询问法官,法官竟然称忘了。

与此同时,程金根还以泊瀚公司厂门堆土、“身陷”诉讼、资产保全为“证据”,捏造泊瀚公司负责人贷款后将卷款潜逃的谣言,并将谣言不断反映到镇江所有银行,致使该公司正常申请贷款程序中断。

在多重打击下,泊瀚公司不但无法正常生产,还要承担对外商的巨额违约赔偿。

虽胜尤败

真相“姗姗来迟”, 官司赢了公司垮了

事已至此,泊瀚公司只能全力应诉。经由3任律师接手、4次庭审,历时1年多三个月,2017年4月,此案终于在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宣判,法院驳回了通达公司对泊瀚公司的诉求。判决书写到:“原告通达公司在本案中要求被告泊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请求不予支持”。

官司赢了,泊瀚公司负责人周春却高兴不起来——真相和清白“姗姗来迟”,而泊瀚公司经过两次查封后早已面目全非、资金链断裂、公司濒临倒闭。

事实上,从法律上而言,泊瀚公司这个被告当得很冤。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西、李慧琴均指出,泊瀚公司并非适格被告,不具有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本案案由为承揽合同纠纷,而泊瀚公司不是承担合同义务的当事人,通达公司对泊瀚公司并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澳普公司和泊瀚公司分别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各自财产独立,互相没有继承任何权利和义务。”律师表示,泊瀚公司并没有继承澳普公司的任何资产,不存在继受债务的可能。

澳普公司从未对涉案土地、房产拥有过产权,这些资产泊瀚公司是从政府合法取得,澳普公司和泊瀚公司之间没有财产转让行为,泊瀚公司财产不应作为撤销权案件的当事人,通达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泊瀚公司的合法产权牵涉到本案中。

波澜再起

法院授意通达公司重复诉讼,泊瀚公司再次被坑

上述案件(以下均称1号案)历经一年多超时审结后,泊瀚公司还未来得及喘口气就再次被拉下水,这次的始作俑者仍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该院在上述案件的判决中明确“原告通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撤销权之诉”。在判决书下发5天后,2017年5月8日,1号案一审判决还在上诉期内,通达公司就提起撤销权之诉并顺利于当日立案,被告仍是澳普公司,泊瀚公司仍作为第三人被牵涉其中。通达公司诉求:撤销澳普公司将房产转让给泊瀚公司的行为。(以下均称2号案)

在5月18日1号案判决书生效之日,法院就对泊瀚公司应当解封的房产作出解封裁定的同时下发了新的查封裁定。

“不动产中心接到解封通知同时接到查封通知,只有原审法院的配合才能做到如此及时的无缝对接。”泊瀚公司代理律师指出,面对1号案审结后泊翰最后的商业合作机会,他们一再联系法院询问通达公司是否上诉、泊瀚公司的资产何时解封?法院始终没有告知泊瀚公司再次被诉,也没将2号案的起诉状送达给泊瀚公司,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奇葩庭审

法院、原告专攻第三人,被告为原告“代言”也针对第三人

令人惊讶的是,接下来,法院又多次违规了。

在2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违背客观公正的审理原则,在事实认定等方面明显倾向于通达公司。泊翰代理律师介绍,同样一个法庭立案,涉案标的都是上千万,1号案历时1年3个月审理、案件受理费数万元;而2号案却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只有80元。法院既快又准地为通达公司保全了财产,而在2个月后才安排开庭,此时距离审理期限只剩一个月。

此外,在短暂的审理时间内,法院竟单方面主动找到澳普公司,要求其提供无偿转让房产的证据,在澳普公司拿不出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又主动去镇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调取了大量连澳普公司都不知道的且与本案无关的材料,支持通达公司的诉讼请求。这违背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审判原则。

更奇葩的是,作为被告,澳普公司不仅对于通达公司的控诉不反驳,还配合法院,完全支持通达公司的诉求,为此还恶意诽谤攻击周春,声称其侵吞澳普公司的资产。

如此一来,法院、原告通达公司、被告澳普公司俨然成了一丘之貉。作为第三人的泊瀚公司反倒像是成了唯一的被告。

“这是我们参加过的一个很奇葩的案件,原告针对被告起诉,我们是作为第三人加入的,但原告无论是举证还是内容都是针对第三人……被告是完全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从我们现在来看,法院、被告应该坐在原告的位置,因为被告针对的也是第三人,其可以说是自认自己恶意串通、无偿转让财产。哪一个案件的被告会与原告如此一致?而且其观点内容也全部一样,不得不让人怀疑,本案是原告与被告恶意串通,想通过各种理由来侵占第三人的合法财产。庭审阶段,审判长归纳的审理焦点和发问全部都是针对第三人,却有3个主要焦点没有涉及,而这3个焦点恰恰是本案最基本的能否成立的事实。”庭审过程中,面对上述局面,泊瀚公司代理人在一阵苦笑后,发出了这样的质疑。

面对这样的发问,原告、被告和审判长沉默良久。审判长却一再追问被告还有什么补充的。

引发质疑

“这也能判?”任意做倾向性解释,法院被指违规审判

11月7日,在周春被绑架事件不了了之14天后,2号案宣判,泊瀚公司败诉。

对于这个结果,泊翰代理律师及周春并不意外,“我还没被绑架前,法院一个法官无意中说漏嘴,说领导要求必须这么判。”

尽管如此,看到判决书时,周春还是震惊了。

“这个判决书直接颠覆了我们的‘三观’。如果不了解内情、不精通法律,光看判决书,你会觉得我是一个十恶不赦、道德品质有问题的人。判决书里有一段文字专门攻击我,这简直是在混淆视听,是在侮辱我。”面对记者,周春情绪激动,她用笔划出了判决书中有关她的一段陈述,高声说道“都是捏造的,纯属扯淡!”

镇江一位知名律师看过判决书后直呼“还真敢判!”

这名律师表示,撤销权撤销的是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无法撤销事实行为。“澳普建造了部分房屋,后被行政处罚,泊瀚自建了部分,最后以自建名义获得产权。泊瀚是基于原始取得房屋,而非继受取得。泊瀚申请自建名义获得产权不影响原始取得的事实。因此,法院不能撤销产证。因为撤销产证的前提是原来产证是在澳普名下,后转到泊翰名下才可以……真正导致产证办在泊翰名下的,并不是澳普与泊翰之间的法律行为,而是政府的会议纪要的政府指令行为。”

该律师认为,这么判会导致房地不一体的后果,此外,还将使政府的罚没行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后多部门协调办理产证的行为变成严重的非法作为。

泊瀚公司代理律师进一步指出,判处书中,将未经审查的大量非法材料当成事实罗列,而且是选择性、主观性认定;法院还认定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超范围审理,为了达到判决结果,对没有涉及的事实妄下结论,对案外人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诽谤。

此外,法院确认了违建的合法性,将违建确认为澳普公司的合法财产,却非法剥夺泊瀚合法取得的财产。

泊瀚公司代理律师还强调,法院对本案焦点的认定脱离事实和法律,任意做倾向性解释。其中,根据法律规定,本案构成重复性诉讼、通达公司不享有撤销权、通达公司的撤销请求权已超过法律规定时间。而对于这3个焦点,法院全部替通达公司“洗白”,通过自己的解释,达到了自圆其说的效果。“法院选择性认定事实,为判决结果找理由,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选择性寻找证据支持,随意曲解法律,目的就是要剥夺泊瀚公司合法取得的房产,最终出台了一个漏洞百出、滥用诉权的违法判决。”

对于判决书中的这些漏洞,泊瀚公司已经出具了长达28页的上诉状,这份上诉状已于11月13日提交。

“通达公司伙同法院不停地向我泼脏水,从来没尊重过我。这几年我被公安、黑社会、法院、银行等轮着搞,一直没有任何选择的机会,我们一直考虑企业要呆下去,秉承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结果被逼到了悬崖边上。现在已不仅仅是利益 之争,而是名誉、尊严之战。”展望二审,周春表示,鉴于一审法院的种种违规迹象,她希望纪检部门也能介入调查,请社会各界和各类媒体予以关注,还她和泊瀚一个清白。

原文来自人民发展法制维权网:http://www.rmfzwqw.net/qzlx/858.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责任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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