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董冠洋)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27日在北京谈及将于年底召开的巴黎气候大会时强调,“会议达成的协议应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规定和整体框架,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责任以及各自能力的原则,应全面平衡地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透明度等各要素”。
张勇在正于北京举办第四届全球智库峰会“气候变化和绿色增长”论坛上表示,“我们认为,这样达成的协议才能最大程度凝聚共识,聚同化异,务实可操作”。
2015年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年份。今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将召开,届时世界各国,特别是中美等排放大国做出何种承诺,对于达成新的气候协定至关重要。
“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不同的历史责任、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张勇强调,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历史责任,并具备资金、技术和能力优势,有责任引领全球探索低碳发展道路,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将不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国情的低碳发展。
“可以说,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张勇指出,中国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同时,也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2014年,中国已实现碳强度累计下降33.8%,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1.2%。去年11月,中国宣布行动目标,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到峰值,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张勇介绍,目前中国正推进“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研究制定。中国已在国内6个省和36个城市开展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探索在不同地区尽快达到碳排放峰值的有效路径,并发布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加强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与考核体系建设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