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富刘永泰检察长的财富秘密
(一份假案判决书背后的惊天大案)
是谁敢于欺上瞒下把总理和最高法都不放在眼里
是谁敢于制造假案虚假判决把共和国法律玩弄于股掌
是谁敢于说最高法院的权力在我眼里还不如一个县衙
是谁敢于动用黑社会草菅人命又指使司法机关胡乱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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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一个长春市小小的检察长做到了!他叫刘永泰
刘永泰一伙利用职权勾结黑社会,左右司法行政机关,为非作歹,夺财害命,由一个公务员变身百亿大老板,俨然成了当今中国最大的黑社会团伙!
且看这位史上最牛检察长是怎样一手遮天,官匪勾结,玩弄法律,一分钱不花侵占价值数十亿资产的“韩国村”项目的!
正当追求财富,合法取得利益,是社会走向富强的原则。但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中国的GDP已成为世界第二,虽然国家在经济上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同时我们的社会矛盾也积累到了十分严峻的地步,这些矛盾集中体现在财富两极分化严重、官民关系极端恶化、法律和权力沦为个别官员掠夺财富的工具。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王岐山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时特别强调,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有人说当今天中国最有钱的不是财富富豪榜的的企业家,而是我们的某些官员。从近年来一些反腐大案要案中,可以看出,官员涉案金额到了越来越令人瞠目的地步。一些官员,尤其是某些位高权重的高官,利用手中的权力,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将民众财富和国有资产巧取豪夺装进自己的口袋。在我们的周围不乏官员利用权力巧取豪夺的案例,但在此所展开的一个发生在吉林长春的惊天大案,则可能是你闻所未闻无法想像,集中了近30年来官员利用权力取得财富的所有手段,让人触目惊心的真实事件。
以下事件均为真实事件,所有人物均为实名,所有事实均有大量真凭实据。
政府为老百姓还钱,一还就是1500万巨资,谁有这么大的权力把国有资产像家产一样随意使用?为什么这么不惜成本?背后存在什么些的利益黑洞?
“这真是天下笑话,我根本就不欠人家钱,现在判我欠了钱,还说长春市高新区政府替我还了钱!你长春市高新区政府凭什么替我还账呀!这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老田指着手里的裁定书,气愤的说。记者看到,由吉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的案号为(2012)长执恢字第19号执行裁定书上赫然写着“执行中,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替被执行人长春北方建筑工程公司还款1500万元人民币。”这也正是老田十几年间为之奔波的六件假案的结论,假案成了真案,结果还是自己败诉了,而荒唐的是裁定竟说是长春高新区政府替他还了本来就无中生有的债款。接着,老田又叙述了整个冤案的前后经过。
老田叫田玉贵,是吉林省长春北方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北方公司曾是长春最有名望和信誉的一家明星企业,田玉贵还曾是长春市政协委员。
长春北方建筑工程公司因长春韩国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法院于1997年10月14日作出(1997)经终字第170号终审民事判决,判北方公司胜诉。北方公司申请执行后,吉林省高级法院作出(1997)吉执字第77号民事裁定书,将韩国村公司的128006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执行给北方公司,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出案件执行终结的公告。
可没有想到的是,长春市原市委书记米凤君(因犯罪已被判刑)、长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刘永泰等人暗中看上了这块宝地(这块地及地上建筑物现值数十亿元)。北方公司从此走向了他们设下的层层圈套。
由于他们的干预,法院的裁定如同废纸,长春市高新区管委会和土地局根本就置之不理,不给北方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北方公司多次找到吉林省高级法院,法院法官传达马建华副院长的意见,土地局不给变更土地证,法院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你可以找找检察院的刘永泰检察长,他和米凤君书记都是哥们,他绝对能办成。你如果不认识我们可以帮你引见。
见到刘永泰检察长后,他说:“绝对能办,只要你还能拿出550万元来,咱们再签个假合同,你假入股泓泰公司,证明你也是检察院的公司,泓泰公司是检察院的公司,也是我的公司,这个谁都知道,这样可以很快把土地证办到你北方公司名下。虽然土地局买我的帐,但也需要出些费用。我为什么这么有把握,现在我检察院正查土地局呢。”
老田说:“550万元我出得起,如果你能签字,我同意出钱。假合同我也认签。”刘说:“我是检察长,怎么能给你出手续!我公司法人给你签字,再找个担保人。保证把土地证给你办下来”。
接着,他带老田去工商局,取出一个自己是东力公司股东的证明。这个工商注册信息上一股东只写了姓“刘”,并没有名字。老田表示诧异,刘说:“我是个检察长,正在职,写明了还了得!上面查这钱哪来的怎么办?老田,你放心,法人邢泓志是我小舅子,代我出面而已。”接着,工商局登记处出来一个人证明说:“这个‘刘’,就是咱刘检,别人谁能不写全名注册啊!你要是聪明,看公司名字嘛,“泓泰”不就是他俩人名字中的各取一字嘛。”接着,又请来长春市商业银行汽贸城支行行长孟祥光,刘说:“老田,孟行长你也认识,请他作担保你总放心了吧!”于是,就由孟祥光签字作担保,由邢泓志出具了借据两张。
半年后,土地证果然下来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韩国村”竟然是变到了泓泰公司的名下。得知此事,当时老田就晕倒了!原来,长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土地局在某些官员授意下不顾法院已将韩国村裁定归北方公司所有的情况下,公开对抗司法,强行以一纸公告的名义收回韩国村并私自将其变卖给了泓泰公司,而这一切老田一直蒙在鼓里,还等着刘永泰把韩国村变到北方公司名下呢。
老田多次上访,后经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了解,表面上泓泰公司向长春市高新区交了2190万元的土地款,实际上高新区送给了刘永泰的另一公司价值3000万元的一块地!刘永泰和邢泓志手中至少有15家公司(他们的办公地3000多平方米,雇佣黑社会人员50多人),他俩一个出前台,一个在背后。这些公司全部围绕在长春一汽周围,利用检察院的权力,强行索要业务由他们的公司来做,如果拒绝,检察院立即就介入调查、拘人,以这种手段他们获得供应钢材、汽车销售、配件销售等业务,每年仅在一汽就可获利上亿元。
“韩国村”土地变更到泓泰公司名下,还同时办理了房屋产权使用证,并利用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分别在商业银行、建行、光大银行等贷出了两亿多巨资!老田曾找刘永泰理论,刘说:“老田,你别急嘛!土地和房屋早晚也得变到我公司来。不瞒你说,我早就相中了那块地!不管怎样,我是要定了!”老田不敢相信,一个共产党的高官,堂堂的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在位的执法者,竟如此公开抢劫!
后来,刘又说:“老田,我在工商局给你注册了40%的股份,我并没有亏待你。如果你对我有别的想法,以后你就什么也得不到!如果你找我的麻烦,你就在吉林省和长春市试试!看看你什么下场!”
老田后来找了土地局、房管局和省法院,发现他们早已串通一气,他们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官场已经形成了一条稳固的利益链。接着,他们雇用大批黑社会人员,将北方公司工地看护员工乱棍打出,抢夺了两千多万元剩余材料和设备。
更不可思议的事是,几个月后,在北方公司又没有签名的情况下,北方公司在泓泰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已被悄悄除名!工商注册的40 %的股份又不见了!北方公司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有了股份,又莫名其妙什么都没有了!工商局就好象是刘永泰自己家的菜地一样,想栽就栽什么,想拔就拔什么!
几千人的北方公司被迫停业,员工生活没了着落。公司在长春无安身之地,被逼上访。经多次上访,国务院和最高法院认真过问和督办,认为北方公司与泓泰公司和东力集团所签署的协议无效,并限吉林省法院务必在2002年6月1日前执行结案。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到了长春刘永泰变本加厉,串通吉林高法,到最高法院说法院人员调整,要求把限时执行时间延期一个月。却在暗中雇佣黑社会人员到北京找老田,欲置之于死地,几次老田都幸免于难。接着,又指使长春警方对老田和北方公司相关人员以“涉黑”为名进行抓捕,对北方公司副总、会计、出纳员等公然非法强行拘捕,酷刑拷打,强迫状告老田 “涉黑”!
省政法委副书记听说了刘永泰、米凤君为抢夺他人财产,设层层圈套、挖陷阱,密谋设计以“涉黑”抓人的事情,实在不平,说了一句公道话,被当场轰出门去,并贬官撤职。
被关押女职工的弟弟王忠耀上京求救,回来竟在家门口被乱棍活活打死,时年三十二岁!老田没接到任何拘捕令,在北京被人抓住蒙眼塞口,用老田自己的车押回长春,没判任何罪名就关进死刑大牢!48斤重的铁链手脚拷在一起。一个窝窝头放到墙的另一角,根本无法站起来吃到就被收回去了,头上身上被打得没一处好的,耳朵被打得只剩一只耳朵百分之三十听力!连下身都用电棍乱烧。
关了八个月,没找到任何可以定罪的证据,公安只好承认无罪,但还不能放人,因为公安局是不能有错,否则要追究责任的。在这期间,老田的家人上访到国务院信访办,时任总理的朱镕基看到信访材料后,非常气愤,签批意见,批转中纪委成立调查组赴吉林查办。当地公安为了找个台阶下和老田商量说:“如果你想活命,咱们得有个说法,因为抓你不是我们的意思,是领导下得命令,如果你同意搞个交易,我们就放了你,你出去后还可以告你的状,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就得死在看守所,结论是因病死亡。别看朱镕基总理过问了,在我们这里没用。你随便说给北京哪个领导行贿了,定个行贿罪,判个一年半年的,你马上就能出去了”。老田坚决不同意认行贿罪,后来公安又说:“那给你弄个重婚罪怎么样?就是磕碜点”。老田总:“恐怕我媳妇不能签字”。最后,公安说:“只要你认,不上诉,其他的不用你管”。被逼无奈,田总只有同意,所谓“涉黑”闹剧就这样草草收场了。
老田从看守所出来时,中纪委的调查组已在吉林调查了半年多,获得了大量的证据材料,正要对米凤君、刘永泰、邢泓志等人实施抓捕,中纪委调查组要把老田保护起来,和中纪委调查组的王晗、严京志等同志吃、住在一起。但一个月后,调查组通知老田赶快离开长春,否则很危险,因有领导替他们说话,调查组也将撤离,此次调查不了了之。
与此同时,胆大包天的刘永泰检察长设计的抢夺计划又一方案也已开始实施:制造六件民事假案,继续对抗执行。、
刘永泰动用公安恐吓、利诱北方公司“韩国村”工地施工人员张德义、周振树等六个人,以北方公司欠付工程款为由,状告北方公司。在老田被关押期间刘永泰指使长春市中级法院对六件假案作出判决,且不允许北方公司上诉。判决由北方公司支付六人工程款三千多万元,妄图以此数额抵销北方公司的债权。
六人仅是北方公司下属的施工人员,压根不存在投资人身份,更无资本。北方公司和张德义、周振树等六人早在1999年已经对“韩国村”工程进行了内部结算,北方公司并不欠张德义、周振树等六人钱款,而且张德义、周振树等六人还欠北方公司100多万元,并且法源司法鉴定中心对张德义、周振树等六人签字的单据,进行了笔迹鉴定,证实是本人书写。刘永泰的势力如此强大,能让法院无视北方公司的证据,居然让张德义、周振树等六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变成了“投资人”!为他们抢夺财产作掩护,这是公然践踏法律!
2003年9月27日,最高法院经过两年的调查,郑重的召开党组会并做出决议,决定向中央行文汇报情况,但最高法院迫于某位领导的强力干预,而院党组的集体决议又不能不发,所以就将党组汇报降低一个级别发出!于是,最高法院就只以《法院(增刊六十五)》向中央各机关上报了170 份情况反映。《增刊》 指出:“地方保护和权力滥用阻碍执行,长春北方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执行六年无结果… 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两次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几位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了批示,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督促,… 但此案仍未得到执行,… 并不准该案债权人上诉 … 最高人民法院为落实此案的执行,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紧紧依靠省委的领导,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行结案。”
经过无数坎坷,拖了三年,最高院反复审查督促后,2007 年11 月27 日,六件假案才被吉林省高法撤销,但又耍手段故意留一尾巴:移送长春市中级法院再审理。长春市中级法院又是刘永泰的天下,当然还是以假乱真判了北方公司败诉。北方公司又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接案后又于2011年9月30日做出(2011)民申字第408—413号裁定,指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六件假案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案子一到吉林,当然又躲不开刘永泰的魔掌,苦等了一年多之后,吉林高院和长春中院在不法高官的干涉下还是于2012年11月下了北方公司败诉的判决书。而在再审六案还未开庭之前的2012年3月,发生了长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替北方公司向张德义还款1500万元的荒唐事情,而且裁定书一直不敢发给田玉贵,直至2012年12月,田玉贵才通过熟人看到这份前文所诉的案号为(2012)长执恢字第19号的执行裁定书。这正是应验了吉林高法马建华常务副院长的话“最高法院在他们的眼里还不如一个县衙,最高法院管不了吉林省的事”。省法院院长公然对抗最高法院,北方公司握着的77号民事裁定书自始至终仍然是一张空头支票,“韩国村”的土地早已变成了刘永泰等人的聚宝盆!依靠这块地攫取了近百亿资产。
据法院知情法官讲,张德义亲笔签收的款项不足100万元。北方公司也调取了法院的卷宗材料,卷宗中并未体现张德义收到1500万元,只有张德义要求将钱款转入个人卡中的请求。张德义不过是刘永泰和邢泓志抢夺他人财产的托儿,刘永泰和邢泓志出资100万元指使张德义进京上访、网上公布虚假消息。打着为农民工讨薪的“正义”大旗,博取同情,欺骗国家领导人,获取某国家领导人的批示,使刘永泰恶意制造的六件假案合法化,使最高法院都无法过问。
更为恶劣的是,刘永泰和邢泓志串通吉林高法副院长马建华,让张德义雇人冒充成北方公司的工人将法院大门用脚手架堵住,不让任何人进出。刘永泰和邢泓志供应一日三餐、车接车送,付给雇来的人每人每天100元佣金,领头的都是邢泓志手下的黑社会份子,并嘱咐领头的人随便闹,闹得越大越好,保证没人管。一个张德义竟敢带领数十个人围攻吉林高法,致使法院无法正常办公,而法院竟无一人出面阻止。
刘永泰和邢泓志利用张德义制造声势、转移视线,这一切都是为了掩盖他们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犯罪事实。刘永泰和邢泓志一分钱没有花,还套取了北方公司550万元办事费,一个价值数十亿元的“韩国村”竟完全归了刘永泰和邢泓志所有。而刘永泰和邢泓志承诺给张德义等人当托儿的1500万元竟还是政府出资的。
为了巧取豪夺民众的资产,这些官员竭尽所能,将共和国法律变成手中的玩物,将国有资产变成自己非法生意的本钱,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杀戮民众的大刀,我们民众的希望在哪里?我们国家的未来在哪里?
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反腐中提到“苍蝇老虎都要打”。这些吃着人肉喝着人血至今活得自由自在的老虎们,是时候该还人民的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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