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镇东白村村民张守信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位于本村地界的绥中县天龙寺管理委员会领导涉嫌存在借庙敛财、放贷养息等违法违纪的问题,村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至今无果。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村民张守信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张守信,男,1946年5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系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镇东白村的一位村民。2008年3月至2016年4月期间,我在天龙寺做义工,负责每月初一、十五开据收款。反映天龙寺管理委员会领导王某君、黄某兰、王某、王某杰、祝某珍、安某梅、程某、周某、潭某秋、刘某军(以下简称她们)涉嫌借庙敛财、放贷养息等违法乱纪的问题。
绥中县天龙寺(原天龙三教寺)位于绥中县塔山镇东白村,辽宁沿海公路南侧海岸,占地40余亩。2013年11月份,时任天龙寺管理委员会主任曹军在山东石岛因涉嫌犯罪被山东公安抓捕,2016年被依法判刑。从此之后,天龙寺管理委员会由曹军母亲黄某兰与王某君、王某、祝某珍、周某、程某、刘某军、安某梅、谭某秋等人继续管理。据我们所知,天龙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疑似没有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而天龙寺也疑似没有合法备案,这才造成天龙寺管理混乱,财务入不敷出。
更有甚者,天龙寺管委会成员还涉嫌借庙敛财、放贷养息。2009年以来,她们以借钱给天龙寺修庙之名,每人分别借给天龙寺30至50万元不等,每月利息高达一分。这样一来,她们每人每月就可轻而易举的获得3至5千元的利息,每人每年可得4至6万元。这个利率是银行同期利率的数倍,已不合法,县有关部门为何视而不见。她们都是退休人员,每人都有国家发给的固定收入,却还在天龙寺拿工资,每人每月一千多还不算奖金。近几年以来,她们从天龙寺拿走的工资、奖金及利息又是多少?此外,据天龙宫武道长反映,天龙寺管理委员会还涉嫌长期干扰道教场所天龙宫正常的宗教活动,影响社会治安。
早在2014年12月,就有网友给辽宁省省长留言,反映绥中县天龙寺管理混乱等问题。虽然留言得到了地方回复,但时至今日,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当地村民对此议论纷纷,许多信教群众也颇有微词。“恳请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实地调查了解,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给当地村民及信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镇东白村村民张守信说。(来源:中新在线 作者:胡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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