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民生周刊 > 群众呼声 > 内容

山东济南历城区:高额的二手房过户费到底是谁收的?

时间:2015-10-22 22:48 点击:

           

          

           

           

    我是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的李德宝,于2010年购买了仲宫镇中心小学二号楼的二手房,本以为是学校的房子比较放心。可是小区的霸王条款让人难以接受,在本小区买二手房必须每平方米交200元过户费,电表费300元,不交就停水停电。
     我于2015年10月19日上午8:40去仲宫镇中心小学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吃惊的是,现在的小学校长高校长经过查问给我的回答是:此小区不属于中心小学的宿舍楼,上面的公章是开发商自己造的假,原来也有人找过,的确不属于学校的宿舍楼小区。
    可是房屋买卖合同上甲方明明是两个公章,一个是“历城区仲宫镇中心小学二号楼基建专用章”,第二个是“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中心小学”,而且还有学校方负责人刘京平的个人印章,时间是2006年5月2日。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一方面(开发商)以停水停电要挟,变相敲诈勒索;另一方(仲宫镇中心小学)面对鲜红的公章还不承认说是假的不予接受。教委回答:这事不属于我们管理之内。
    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面对这样的情况真是叫地地不灵,喊天天不应声,面对高额的20000多元的过户费真是无能为力。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李德宝
    联系电话:18668998258
    2015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铁血丹心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刊登广告 | 招贤纳士 | 人员查询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 申请记者
  • 中国焦点新闻网(http://www.jdxwwcn.com) © 2012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中国焦点新闻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新闻投稿或提供线索邮箱:zgjdxw@sohu.com QQ留言:905491912
    本站北京热线电话:(010) 60204100 监督电话:13045201998
    Power by DedeCms
  • 互联网备案许可证:京ICP备120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