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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龙潭镇恶霸村官犯案十五余载,为何至今还在逍遥法外?

时间:2015-09-24 21:47 点击:

尊敬的易鹏飞书记:

  您好!
 

  我们是实名控告人何铁生:男,62岁,临武县城关镇解放南路34;手机15073520880;嘉禾县龙潭镇大岭头村:王日成、王二成;寨下村:胡柏圣;郴州北湖区:陈贵胜。

  被控告人:

  原址:胡平礼,男,52岁,汉族,1962-11-27日出生于湖南省嘉禾县龙潭镇马家坪灯盏窝自然村;
  长住:嘉禾县供销街(原土产公司家属区);手机13549575951、13337352116;

  我们渴望:“看到在天安门城楼左右两条庄严神圣、感人至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再到祖国随处醒目可见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这些标语”能够真正用到现实中来;更祈盼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下的“法律”能够保护弱势受害者,可现实生活中,我们守法公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却还在为1999年被恶霸村官.胡平礼制造“蓄谋诬陷、侵夺电站、打砸抢烧”的这场浩劫,从壮年泣诉上访到如今的白发老翁,漫长15于年的诉求路上,我们受尽了肉体以及精神上的折磨,已经身心疲惫。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已经倾其所有,换回来的却是政府相关部门的相互推诿,敷衍了事,司法途径似乎已经走到尽头,留下的只有眼中痛苦的泪水。精神上遭受的巨大伤害,我们身心已接近崩溃的边缘,陷入深深绝望中的我们仍然还是在努力克制着,不被逼到悲剧的发生,因为我们还在坚信着社会“良知与正义”的同时也寄希望“民主与法制”这两盏与时俱进的长明灯,能为弱势群体的生活带来光明和温暖!特恳求易鹏飞书记予以重视、全程督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义务和职责,秉着真正做人的良知、依法办事的宗旨,维护百姓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将嘉禾县龙潭镇《恶霸村官.胡平礼非法组织家族侵夺电站、蓄谋诬陷、残害百姓,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久拖十五年无果》案做深度调查,依法严惩。让此案“不为人知的内幕和不能公开的丑恶”曝露在阳光下。

  一、请求事项:

  ㈠. 依法强制执行“[2000]嘉民初字第113号”嘉禾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民事赔偿款,作为被执行人胡平礼完全有能力执行,却借故久拖15年至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因此,在胡平礼侵夺电站一系列事件中,单凭这一项赔偿(本金)与逾期赔付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利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惯例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上浮利率的最高惩罚性赔付,并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对被执行人胡平礼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胡平礼继续抗拒执行,应将被执行人胡平礼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并依法追究胡平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㈡. 立即对“7.26”事件株连到王二成、王日成家里进行打、砸、抢、烧的非法行为,立案侦查,严肃追究胡平礼等犯罪嫌疑人的民事与刑事责任。

  ㈢. 立即对胡平礼非法组织家族侵夺电站的“7.26”事件认真负责立案侦查,早日将所有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对胡平礼非法组织寻衅滋事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追究胡平礼等人非法组织触犯法律的刑事责任。

  ㈣. 依法严查:蓄谋诬陷,滥用职权非法抓捕拘禁、关押殴打、剥夺何铁生、陈桂胜、胡柏圣人身自由的覆盆之冤。

  二、控告事实:

  我们于1997年6月6日与嘉禾县龙潭镇企业办签订了一份从1997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5日止为22年的《马家坪电站承包合同书》,约定由我们承包经营龙潭镇马家坪电站。为了确保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合同经过了嘉禾县公证处的公证。 合同签订后,我们向龙潭镇政府交纳承包费44800元,投入技术改造维修资金60余万元、职工18名,在这承包经营两年多的时间,每年发电量在一百万度以上,年利润二十余万元。也正因为如此才引发了当地乡匪村霸的“红眼病”。1999年,胡平礼为达到非法霸占“马家坪电站”据为已有、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公然联手操纵司法捏造事实蓄谋陷害、非法抓捕关押、寻衅滋事、抢夺…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强行对我们电站实施打砸抢烧,一手策划和制造骇人听闻的“7.26”严重黑社会性质的暴力事件。

  ㈠. 在胡平礼家族链条及幕后利益同盟侵夺“我们合法承包经营电站”的精心布局密谋策划设陷下,于农历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嘉禾县供电公司以商谈工作为由,骗我们钻进其已设置好的陷阱:蓄谋诬陷“偷盗一万伏电的罪名”非法关押我19天,为借以“走完”所谓的“法律程序”,还明敲我们受害人家属一万元“取保候审费”,暗中却弄虚作假捏造“关押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这一非常有创意的“法律程序”比著名奸臣秦桧设计的“莫须有”罪名还奇葩:
奇葩⒈ 

  与时间不符:骗去嘉禾非法关押我们(何铁生、陈桂胜)真实的确切时间是农历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非法抓捕关押胡柏圣的确切时间是农历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晚凌晨;

  奇葩⒉

  “关押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里的相片与所捺的手印完全不是我们本人,而是胡编乱造的。

   ㈡. 因胡平礼家族链条及幕后利益同盟暂未达到侵夺“我们合法承包经营电站”之目的,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故伎重施又以诬陷“偷盗一万伏电的罪名”为由,在农历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晚凌晨,凭着自己胞弟胡平国在公安系统的职务之便,滥用手中的权利,伙同攻守利益同盟,伙同黑社会匪霸流氓,浩浩荡荡出动车辆,非法镇压,大肆抓捕我们电站人员,致使望风而逃的电站人员连衣服都来不及脱掉,纷纷跳下河逃游过对岸的临武县管辖区域,由于来不及逃脱的胡柏圣被非法抓捕到龙潭、城关派出所 又转到拘留所后的四月八日十五点多钟,被非法抓捕到了嘉禾县塘村镇属胡平国时任派出所所长的管辖地盘,惨遭其官系幕僚的残酷暴打,当胡柏圣晕死苏醒过来时,听到有人问:“胡所!在电站抓来的这个人怎么处置?” “搞到差不多后再弄到县看守所去”。四月九日就这样又返转到了县看守所;结果从看守所身负重伤被放出时,有一名姓李的“公安民警”还威胁恫吓胡柏圣:“给你23天的教训,放你出去,如再去电站做工,或胆敢往上级去告状,下次让你有人来就无人回…;” 放回家的胡柏圣家庭病床6个月之久,一年多才恢复。

  ㈢. 在胡平礼家族链条及幕后利益同盟侵夺电站的一系列阴谋策划下,逼走了承包电站的我们外县人,却因为还是没有赶走留守在电站的“寨下、大岭头村”本地人,为迅速侵夺电站据为己有,在1999年7月26日,胡平礼非法组织其父亲胡成华、母亲胡太云、堂兄弟胡土金、胡平继、胡平新、姑父胡成明;岳父胡光圣、外家姐夫胡同成、小舅子胡久生、胡知文及其岳父胡同生、外家姐夫胡成球、外家舅舅王金平…等家族成员几十人手持铁棍木棒…等非法闯入马家坪电站员工家属王二成及”大岭头村庄”村民王日成家里,烧毁电站职工王二成全部家产(就连四个小孩的书包和就读课本都被烧毁);将王日成的妻子打伤、家产打光。我们在“喊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况下,只能含恨被胡平礼恶势力家族赶出马家坪电站。致受害人至今欲述无门。

  此致!

  三、相关详细内容与附件图文尽在(链接地址):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554093;

  2015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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