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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村民举报四季青前任村干部十宗罪

时间:2015-08-21 22:16 点击:

中央巡视组、吉林省纪检委领导你们好!
    我是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四季青村民杨春海,男,汉族,1 948年2月22日生,现住长春市绿园区林园5街道四季青火烧里屯,联系电话:13630587683。从1 994年2000年期间,我耳闻目睹了我村拆迁征地中存在的徇私舞弊行为,致使村集体的财产和村民的利益严重受损,现就我知道的相关问题列举以下十大事 实:
    1.1994年,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在四季青村征地7-8万平方米土地。村书记高建林在此次征地过程中自行私留900平方米集体土地给其大舅哥刘永凯及小姨子刘淑申、刘淑霞建房。开发区至今尚欠村民300来万元占地款没有结清。
    2.1994年,绿园区四季青村筹建四季青村小学校,原定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800元,校舍竣工时造价款为900元每平方米。当时建学校时学校操场没有回 填却报账1 00万元回填费,该笔巨款全部落在高建林手里,在校园内建的户外厕所按当时价格也就12万元左右,结果最后报账3 0余万元,该笔款超出部分也落入记高建林、黄殿武、刘学峰个人手里。
  3.1996年,村里修长2.6公里、宽为6米的水泥路,村里开会计算工程造价为每平米80元,交工时造价却是95元,中间的差价款不知去向。
    4.1996年,由宋国富负责兴建两栋教师楼,楼建成后,宋国富占地款30余万元至今没有给村民结清,村干部高建林、黄殿武、付长营、刘学峰在此次建教师楼的修建中各获利一套房子。
    5.2002年,四季青村兴建“鸿伯园”小区,在用地中隐瞒了1万多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对外宣称是绿化带面积。村干部高建林、孙玉清、黄殿武各得一套200平方米的住宅,孙海涛、刘淑霞各得一套90平米的住宅。
    6.1999年,孙玉清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所有的长白机械厂一栋门市房占为已有,帐面显示,孙玉清只花费2万多元就将该房取得,在政府拆迁时,给王俊峰顶账230万,村里另行赔偿24万元。
    7.2007年孙玉清、黄殿武假借西城机械厂厂长刘玉恩名义,将村里老畜牧场瓜分,共计200余平方米,拆迁修四环路时得补偿款几十万元,村里有帐可查。 另外,黄殿武在此处东侧,以每平米20元价格买村里废弃地,少买多占,变为己有。刘玉恩在此次担名中获利25 0万元。
    8.1997年,赵健福在铁道北侧、长白路西侧一公里加400米处征收一块2000平米的村集体土地,黄殿武私自以赵建福名义多预留一块长12米、宽未计 算的土地,建了三间平房,租给孙海涛一间,每年租金5000元,孙、黄二人怕事情败露,私自将这块土地及地上物卖给赵建福,两人将此笔卖房款瓜分。
    9.2001年,四季青村将土地卖给李景钟建市场时,高建林、孙玉清、黄殿武三人私自在该市场西南角留出7000多平米土地私下卖给市场,钱被三人瓜分。
    10.2000年,四季青市场进行征地,征地合同中写明留出至少3万平米的水库面积,现在水库仅剩5000平方米,一分钱补偿没给村民。2008年修建高铁占水库面积进行打柱,村干部又获得一笔可观的征地补偿。
    以上都是事实,举报人愿意实名举报,请中央巡视组、吉林省纪检委相关领导查明事实,按党纪、国法对相关人员给予严惩,还四季青村民一个公道,使四季青的村民的集体财产不至流失,使四季青的村民们的集体财产不至流失,使占地村民得到应有的合理补偿。
   
    此致
         中央巡视组、吉林省纪检委
                     举报人:杨春海

        

                    2015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贞观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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