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制周刊讯(本刊杨斌 通讯员张肖军)安庆市冶溪镇山水秀丽。风景宜人。一片山清水秀祥和之景色。沿途各处虽居深山。现代化建筑小别墅,不断映入眼帘。伴随着蒙蒙细雨。给人一种安逸和谐景象。
经网络了解本刊工作人员针对安庆市岳西县冶溪镇关注了很久。一位名为达摩祖师的发帖人进入了本刊眼帘。经过多方联系。本刊在近日遂联系上了此发帖人。其原 因是一棵树木引起的连锁反应。在联系到当事人前去实地走访时,沿着河道往上走竟然得到了一帮老百姓的围堵反应。是民风淳朴还是不知道真伪,难道是政府的眼 线为了汇报工作方便通风报信?本刊不知,把前去调查核实的工作人员证件拍照审查了一遍。方才拿出了各家的反映材料。其中个别人材料的真伪,着实让本刊工作 人员心存质疑。看着工作人员手里几十页的多家反映材料,本刊工作人员五味杂陈。
按照反映材料当中,老百姓所指出的问题,本刊工作人员开始了长达近五个小时的走访。基层民生琐碎事,对于本刊工作人员来讲,百姓事无小事,遂经当地百姓的指引,进行逐一核实。基层涉嫌巨贪百姓举报。曾涉及多个村委及村领导,是百姓反映无门还是相关人员权利遮天,归纳起来老百姓所反映的几个问题为:1、冶溪镇名木古树被砍伐,相关人员包庇之行为。2、饮水工程监管不到位。3、强征老百姓土地盖政府办公大楼。4、河道问题,淘沙,卖沙。5、经济发展之名毁坏河道两岸古树。6、耗资九百万的示范村建设。7、德援项目十八年讨薪未果。
就在本刊返回看材料的过程中,经然提前接到了冶溪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电话。一个还未整理出的材料竟然这么快就得到了镇政府的回复联系,本刊正在纳闷之际,方 才醒悟,原来是反映人队伍中有镇政府的眼线。本刊感慨,岳西县冶溪镇的信息网络确实做得比较到位,堪称全国基层镇政府之楷模!简单与镇政府工作人员闲聊沟 通之后,本刊遂将当天走访的所见所闻向镇政府逐一反映了一下,当问及为何如此多的反映材料时,得到的回复是有人提前联系好的。本刊本着解决镇政府与上访群 众沟通难的思路。恳求镇政府为了解决村民上访问题,进行逐一解释并澄清事实原委。
时隔几日后本刊终于等来了久违的回复:
一、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1、关于《冶溪镇名木古树被砍伐》。
冶溪镇历年来高度重视名木古树保护工作,对全镇所有名木古树全部挂牌保护,由镇林业站专人负责。根据岳西县政府关于加强名木古树、绿化大苗管理政策,我镇对境内名木古树一律不准私自买卖,严禁外运牟利,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同时,就胡云峰贩卖银杏树一事,说明如下:2011年元月,冶溪镇罗铺村艾河组胡云峰私自购买本镇石咀村上屋组胡知进家屋前一棵胸径50厘米银杏树,当时 购买金额为2000元,并准备作为绿化大苗运输到湖北省贩卖。在运输前,胡云峰个人确实就银杏树的采挖运输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书面申请,本镇石咀村上屋村民 小组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村民小组公章;村委会未签署任何意见加盖了村委会公章。但镇林业主管部门冶溪林业站未审批,未收取育林基金,没有签 署任何意见,也没有加盖公章,同时没有核发《木材外出运输证》。在运输途中,群众举报到相关单位,镇林业站会同原岳西森林公安机关赶赴现场,就此事依法进 行处理。对胡云峰无证采伐和贩卖林木的违法行为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其购买、采挖、运输林木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2、关于《饮水工程监管不到位》
我镇罗铺安全饮水工程由县水利局2009年通过招标建设,攀松建筑队中标,建筑管材由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工程完工后由县财政、水利等部门验收,经验收, 该工程按要求实现了供水到组,工程合格,并交付村组使用。按属地管理原则,该工程交付村组使用后,由所在村组负责后续管护,因该饮水工程受益组后期未按要 求管护,水源及管道遭到破坏。目前,镇政府已经责成罗铺村及受益组加强后续管护,邀请水利部门现场查看并设计整治方案。
3、关于《耗资900万的示范村建设》
2013年3月,根据安徽省第一批美好乡村建设示范中心村的要求,我镇在琥珀村琥珀组实施美好乡村建设。该项目实施中,上级财政投资180万,群众自筹资 金750万元按规划统一自行建设住房。上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道路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绿化亮化、休闲广场建设等。
同时,就刘召南户前期反映的五保户住房问题一并说明如下:根据琥珀中心村庄统一规划,琥珀中心村庄建设工作理事会实施了破旧房屋拆除,安置刘召南户在其原 有住房前新建砖混结构楼房(两层共六间)260平方米,原有住房依然保留给五保户刘召西户居住,并安排60平方米的空闲地用于刘召南户建附属用房。在美好 乡村建设实施后,镇始终关注五保户刘召西住房和生活保障问题,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再次对刘召西进行妥善安置:其一是鼓励其到镇中心敬老院居住,享受集中供 养;其二是同意刘召西在原有屋基新建住房,镇党委政府将根据政策继续安排危改资金给予扶持;其三是要求领养人刘召南尽职尽责,做好五保户刘召西的管理和生 活安置、安全保障。
4、关于《德援项目十八年讨薪未果》
按照治溪镇原鸿雁村德援项目97年造林为6户7个小班,当时省厅验收面积为40.5公顷。劳务费支付期限为第一年50%,第三年30%,第四年20%;物 料费支付期限为第一年100%。我县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物料均由乡镇林业站统一采购及调配,因此支付到农户的只为劳务费用,也就是说按面积和相应的造林模 型的劳务费标准进行支付。这几个小班的劳务费按照项目的支付原则均已支付到位。当事人为罗铺村罗义富,他要求县林局或政府赔偿损失150万元。
5、关于《河道问题》。
2011年,冶溪镇为保护冶溪长河,制止非法滥采乱挖现象,专门请县水利专家编制了《岳西县冶溪河采砂规划》,经县水利部门审批后,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确 定了采砂点及采砂业主,依法、规范、有序开采河砂,并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所拍卖资金为53.18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专项账户,用于冶溪长河的治理,并 新建桃阳、司麓拦水拦砂大堰,有效解决灌溉、饮水等问题。在当时规范采砂过程中,确实触碰了极少人的利益,有部分群众签字,但目的还是要求制止非法采砂行 为,后经耐心宣传和细致工作,绝大部分群众表示理解和支持。
同时就前期反映的河堤垮塌说明如下:今年6月17日,冶溪镇普降暴雨,4小时降雨量达195mm,由于冶溪周边高中间低的特殊地势,所有水流迅速汇聚冶溪 长河,冲空了岳西县县道桥梁—冶溪镇司麓大桥,冲垮了集镇防洪工程未覆盖的联庆段河堤。目前,冶溪镇党委政府通过积极争取,已完成司麓大桥拆除重建工程招 投标,即将动工建设;同时对联庆河堤及时修复,完成了100米河堤的底桩加固。
6、关于《强征老百姓农田盖政府大楼》
根据“安发改投资(2013)45号”文件批复冶溪镇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皖政挂(2012)157号文件,批准冶溪镇建设用地面积18.0015 亩。2013年3月2日与建设坐落组签订了《征收土地协议书》,共征收土地16.41亩,2013年5月28日征地补偿款(3.3万元/亩)足额补偿给农 户(有征地协议和补偿花名册)。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正式开工期为2013年6月25日。工程完工后根据国家发改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 (2014)267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乡镇科级24平方米以下,副科级18平方米,副科以下9平方米的的标准入驻办公,没有超标准建设和使用。
7、关于《毁坏河道两岸古树》
2012年,县水利局通过招投标,在冶溪镇建设集镇防洪工程,对河道及集镇进行保护。该工程由省市设计,省统一公开投标,由我镇负责工程环境,总投资 2430万,建设防洪堤6.5公里。在工程建设中,按照冶溪镇党委政府要保护好河堤两岸名木古树的要求,施工单位除了对修建固脚时对一些零星小树木进行了 砍伐,其他大树、古树均未砍伐。同时,在防洪工程完工后,冶溪镇及时对河堤两岸实施了樟树大苗栽插,全长5公里,目前成活率在85%以上。
二、反映问题的动因及做法
胡云峰,男,冶溪镇罗铺村艾河组人,现年50岁,目前在合肥市从事出租车营运工作,是非法买卖银杏树的当事人。上世纪90年代曾因抢劫罪、拐卖妇女受到法 律制裁。买卖银杏树得到依法处理4年后,要求冶溪镇政府赔偿其损失2.3万元,在遭到拒绝后,对政府施加压力。
刘绍南,男,冶溪镇琥珀村琥珀组人。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理事会对村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并撤除危旧房屋,对47户危旧房均未进行补偿。刘绍南要 求补偿5000元遭到理事会、村、镇拒绝后,以五保户居住危旧房屋为借口,对政府施加压力。事实上在美好乡村建设中,五保户房屋予以保留,同时他在本组新 建三层楼房,他作为户主和五保户领养人应当妥善安置五保户。事后镇村多次做工作,要求五保户集中供养或由刘绍南进行危房改造,他本人均不同意。
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要求镇、村满足个人愿望,其主要做法是:
1、上访。多次到镇村反映情况,到省、县上访,或省长信箱留言、打热线电话,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2、网上发帖。先后在岳西佬论坛、岳西在线家园、安庆论坛、天涯论坛发帖,寻求网络支持。
3、串联施压。对近几年不合理的诉求、上访的材料进行收集,采取欺骗、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扩大事实等方式在网络上扩大影响,在现实中造谣生事(如网上红手印和签名大部分均是历史、或事不相称)。
4、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先后找多位律师进行事实调查、取证。律师认为个人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相符,建议他们放弃法律解决途径。
三、几点意见
他们在通过网络和上访反映问题的同时,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同志接访,向他们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在网上和省长信箱及时回复,因个人非份愿望不能实现,一直不能平息其情绪,我们将继续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在今后我们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政策宣传。我们将经常性的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群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加强政务公开。我们将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向群众公开政策、决策和规定,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减少群众的疑惑。
3、自觉接受监督。我们致力依法行政,并真诚的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也把舆论监督作为推动我们日常工作的另一种维护和支持,尊重并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4、积极主动化解。对少数群众,我们将及时主动的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说服工作,对合理的诉求及时解决、不合理的诉求做好解释工作。
得到了镇政府的回复后,本刊再次向当事人进行核实求证。并将回复结果告知反映人,问责所反映的问题的真伪性。却得到了老百姓的无限质疑。是百姓的无理取 闹,是否确实存在某种利益问题,本刊不知。一个乡镇如此多的反映材料。镇政府需要反思。是百姓与镇政府的相互对立无法沟通,还是真像领导们所说的,某些人 为了达到自己的一己私利而无理取闹???谁该检讨?依山傍水的冶溪镇人民难道真的质疑在当下老虎苍蝇一起拍的时候藏在深山就拍不到么?镇政府如此灵通的信 息网络,难道就真的听不到老百姓的真实心声????事件时隔之久,本刊实为不解!
镇政府的回复能否让老百姓信服,邀请本刊工作人员见证事实真相,本刊工作人员拭目以待。关于冶溪镇存在的问题,是镇政府基层巨贪,还是老百姓是私利刁民, 能否站在各自的对立面将事情的原委沟通好,存在的质疑双方当面说清楚?能否少给上级领导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本刊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