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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瓦房店何以交答卷?

时间:2022-12-05 17:08 点击:

建设法治政府,瓦房店何以交答卷?

大连瓦房店:自然资源局随意更改产权的背后(之三)

记者此次的调查,本来是别的事采访没有成功而顺便调查一下这酒店外墙脱落却没人维修的事。但当记者一介入采访,仅凭直觉就知道这是当地政府部门操纵的,是政府凭手中的权力,帮一个商家而打击一群商家的事件,类似这样的事件,以前哪个政府部门都有,但在十八大之后,检点多了,少多了。但是,如大连瓦房店自然资源局的如此做法,实在让记者瞠目。

目前,新世界商厦的产权人和众多业主们,都不愿意去法院打官司,虽然自然资源局多次告诉他们:“去法院吧,错了政府给赔偿”,可他们还是没有信心迈进法院这个门槛,他们的理由是,于润莲能左右自然资源局,法院还有什么左右不了的?李先生认为他的338平方产权是个实际例子。

权力失控:商厦的产权人们将有冤无处诉?

其实,发生在新世界商厦的事情,有一点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资本与权力”结合的结果。从这件事一开始,产权人就与这家政府部门的枉法行为在抗争,或者叫战斗,用他们的话叫“一息尚存,战斗不止”。

这次的调查采访,记者清楚地感觉到,首先这个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的权力是失序的,围绕这个产权取销的问题,所体现的营商环境更是堪忧的。权力的失序,说白了就是政府及司法部门权力的失控,这种问题,首先表现为权力的霸道和蛮横。执法部门的腐败使得民众有冤无处申;当腐败成为一种民众无可奈何甚至只有默认的现象;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其结果当然是,以司法部门甚至领导个人的名义,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对公平正义造成的严重侵蚀导致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所以,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屡屡制造错案和冤案,企业和百姓有冤无处诉也是必然的结果。

官商勾结:在这里缘何这样肆无忌惮?

本来,政府为自己纠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一件事,可是,发生在大连瓦房店自然资源局身上的这件事,谁看了都会明白,这个政府部门不管如何为自己找借口,于润莲想怎么做他们就去怎么做的事实,他们是永远也脱不了干系的,“做错了政府来赔偿”这句话,真的有些污蔑政府之含义,难道这个市的市长或书记有这样的批示,还是这个市在政府赔偿方面早已司空见惯?

在中国,官商勾结的权力与市场交易有几千年的渊源。在市场交易中,官商勾结使公共权力与市场经营媾和到一起。资本勾结权力,权力投靠资本,是早期资本主义制度最普遍的特征。可近百年过去了,二十大已开完了,在我们国家,这种官商勾结何时是个尽头?

身为这个市大名鼎鼎的商人,为于润莲充当保护伞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可能会不少,因她有钱,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了什么?说明辽宁瓦房店这个小城政府部门的权利一度是失序的。权利的失控,当然会使于润莲和他的保护伞们的权力霸道和蛮横,财富的掠夺上更加肆无忌惮,且永远是安然无事的。在权力肆无忌惮的地方,权力吞噬了理和法,无理可讲,当然无法可依。当这些部门的权力失控,真的比黑社会更可怕。

正义倚仗:法院难成他们最后的救济?

近几年来,国家几次提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个问题,且用了“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但是,新世界商厦这样的事还是发生了,什么原因?当然是大连或瓦房店这块土有些特别了。其实,到现在这商厦的产权人们可能还没有明白,当一个地方政府权力及监督机制失控之时,法律在这里是没有一点约束力的,国家的条条法律,在这里就是一张白纸,有用时,只会用它来惩治百姓。

这件事的幕后,有多大的利益链条没有人能知道,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自然资源局他们的这次所谓的纠错行动,是永远也拿不到光明之处的,也许,这些产权人不想也不愿意去法院正中了他们的下怀。

通常,司法被认为是权利最后的救济,正义最后的倚仗。可是,当权力一旦失控,权利溃败就会一溃千里。综观新世界商厦的遭遇及几年来辽宁发生的系列事件,已不独是一家企业和一个公民权益如何步步失陷,并最终步入全无保障境地的链条,更是一家企业的权利面对公权力时的真实图景。在这其中,如何保障政府在执法时的独立性和公平、公正性,如何为权力设限,如何以权利来制约权力,仍是虽失之于老生常谈,却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最起码在这瓦房店市是这个样子。

建设法治政府,瓦房店何以交答卷?

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资深律师说,在行政法上,有一条基本原则,叫“依赖保护原则”,也被称为行政法的“帝王条款”,就是政府对自已作出的行为或者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反复无常。它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授益性行政行为后,事后即使发现有违法情形,只要违法情形不是相对人过错造成,行政机关也不得撤销或者变更,除非不撤销或者不变更会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便因保护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撤销或者变更该违法行政行为,也应当对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给予赔偿。

原瓦房店大华商厦已经办理的房产证,少则已有十几年,多则二十余年,这些年来,始终“相安无事”,突然因某人的介入,以扫黑除恶为幌子,借公权力谋取私利。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不顾已然事实,不考虑历史成因,不计后果,撤销经过法院裁定颁发的证照,撤销经过拍卖时已取得证照的房产证,显然违反了依赖保护原则,不但损害了广大业户的利益,也必将冲击社会稳定,更会导致国家赔偿。这种为某个人进行“秋后算账”的行政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乱作为,破坏瓦房店市营商环境,损害瓦房店市政府形象。

这个在瓦房店引起强烈反响的事件,显然属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重点。真不知道,在习近平领航的新时代,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趋势下,瓦房店市政府该如何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记者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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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法治与社会:http://www.fzyshcm.com/society/G2015007NT5D.shtml

责任编辑:贞观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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