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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为8名“造谣者”正名了,前检察官也为此发声,你怎么看?

时间:2020-01-29 16:53 点击:

武汉新型肺炎8名”造谣者”昨日终于获得最高法正名: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并不完全准确的信息并非造谣,假如我们当初听信了这个谣言,可能对我们来说是个幸事。

最高法公众号发表文章,专门对谣言的界定和产生原因以及打击的必要性都作了详细分析。文章认为:“谣言”是生活用语,法律上对谣言表述为“虚假信息”。在有关新型肺炎的问题上,编造、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属法律严格禁止的对象。

虚假信息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在一线实施社会治理的有关机关和个人,对此应有深刻的认识,这是更好履行执法责任的前提。谣言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其中个体认知能力的局限是一个重要方面。不同个体基于认知水平的差异,对同一事物,完全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虚假信息,我们应该理解法律对个体的适度宽容态度。

比如,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我们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训诫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都有其正当性。

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所以,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执法者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文章表示,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

最高法为武汉8个“造谣”者正名了,那么接下来请看看清华大学法律碩士,曾任檢察官的马贺安律师是怎样的意见。

——以下为正文

本来,不想问武汉那8个“造谣”被抓的事儿了。

封嘴8人的结果,导致今天的封城,近2000万人困于危境,(截止发稿)800多例确认,27人死亡,波及全国,波及世界。

事情都闹到这份上了,又传出青岛公安,仍然在抓“造谣者”!笔者就不能不说说了:这一恶法,不坚决取消,就会一直害人下去。

因为声称“青岛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所以就被拘留。剧情与1月1日的武汉八君子,一模一样。

从法律上讲,由公安来认定“是不是造谣”,“扰乱社会秩序”,本身就是违法行政。

行政处罚,必须考虑一个重要原则,叫做“举证责任倒置”。

一旦被行政拘留,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就涉及到:违法与否,谁来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被告违法,举证责任在你,而不是被告。

而在控告行政机关,包括控告公安时,你作为原告,就不用举证了,举证责任在被告!行政机关说不清自己合法,那就败诉!

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按理说,如果有人声称:某某地发现疫情,你公安机关是如何认定人家造谣的?

因为举证责任倒置,所以,你公安在认定人家是造谣前,应当先能证明:1100万的武汉人,920万青岛人,没有一人发病,你才能说人家是造谣!

请问:你们对这2000万人进行筛查了吗?你公安机关有这个专业能力,来认定这件事吗?

如果没有,你说人家扰乱社会秩序,才是造谣,甚至是构陷!

武汉的事情,已经证明处理的非法与可怕后果。青岛的,仍然在一条道跑到黑。

但我们也知道:这个锅,公安可能背的也委屈。他们越来越不像是法律的执行者,而是命令的执行者了。

当年,行政诉讼法出台之初,公安作出的拘留决定后,也不能马上将人送给拘留所的:当事人有权打官司,最后只有公安胜了,拘留才可以执行。

因为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就是我们加入WTO承诺的产物:限制公权,以保护私人权利。那时大家还感到新鲜,执行起来一板一眼。

但现在,似乎雷厉风行了。

武汉的8人,是用800人感染,27人死亡的代价,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这是何等的荒谬。

到底谁在违法,谁在犯罪?

目前的状态,已让人看到了封嘴的恶果。也看到了“让人说话”的重要。

好多年前,我看过社科院出的一本书,那个序言中有一句话,大意是:

凡是言论可以自由流动的,都没有发生过饿死人的大饥荒。反之则是!

让人说话,社会就能及时发现问题。

封住嘴,草民也好,那什么也罢,最后都变成了盲人骑瞎马。

生活中,确实有人爱造谣的,怎么办?难道还没人管了?

当然要有人管。

谣言的问题,完全可以交给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有些谣言,很容易判断真假,比如说武汉卫健委一干部,在上海逃避检查的事情,一查就清楚了。如果真是谣言,那位卫健委的干部,可以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但是,行政权力,还是别管这事儿吧。原因仍然是:谣言与真相,常常混在一起。行政权力举着大刀来,容易吓退谣言时,也吓跑了真相。

行政权力可以做表率:不撒谎,不造谣。

发现问题,赶紧承认,赶紧解决。

这就行了。

截止发稿,情况继续让人揪心地发展着。很多人说:如果在那8人发声时,不是抓人,而是马上解决8人反映的问题,情况不会这样糟糕。

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彻底取消以造谣而抓人的做法!

信息透明了,谣言就少了,大家也不会盲人骑瞎马了!

最高法为8名造谣者正名了!再加上前检察官撰文呼吁取消造谣抓人的恶法,你怎么看?

为了这个国家美好前途,为了武汉肺炎悲剧不再重演,你该怎么做?

作者:平宪仪

链接:https://www.jianshu.com/p/aaefdbde2c34

来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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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简书:https://www.jianshu.com/p/aaefdbde2c34?utm_campaign=hugo

责任编辑:杨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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