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市一民警在派出所门前用枪指向一名女子,并称‘打死你也白打’。”9月20日,一段民警在派出所外持枪指向一名女子的视频在网上传开。(澎湃新闻网 9月21日)
“人民警察为人民”体现的是人民警察的职责,公民将自身的人身安全寄托于人民警察,也是出于公民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先不说网上所传视频中民警与女子发生口 角的原因,光是穿着警服站在派出所门口也能口出狂言,就明显不具备警察应有的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更何况是举枪向民的行为。笔者认为,民警有举枪行为一 则是面对恐怖分子,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二则是面对暴力分子,为了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时。那么,视频中的女子究竟是威胁到谁的生命安全,而需要民警 拔枪示警?
小时候,长辈们都告诫我们,“有困难,找警察”。警察这个职业在笔者心中神圣不可侵犯。他们在违法犯罪行为面前,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为了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总是不顾个人安危冲在第一位。有警察,就倍感安全。
有辽宁最美警察王厚强,舍弃小利、顾全大局,以无私奉献的为民精神铸就忠诚警魂;有四川最美人民警察杨星扎根基层一线,默默奉献,守护一方平安;有重庆民 警王晓渝、周缙,成功将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击毙,有力伸张了社会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有警校生李博亚,勇救乘客失双腿……他们有的在生死关头挺身而出, 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让给群众;他们有的数十年如一日真情服务百姓,把孝心献给需要帮助的老人,用爱心帮助困难群众;他们有的为了党和人民的利 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无数英勇的人民警察用血肉之躯谱写出一曲曲感人至深的旋律,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人,总能在特殊的时期发出不和谐音符。
正如视频中民警的拔枪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执法为公的高大形象,更损害了“警民一家亲”的“鱼水深情”。“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安机关立警为公, 主要体现在执法上,体现在执法公道上,体现在执法为民上。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与国家安危,社会荣枯,经济兴衰系系相关。如果举枪只为恐吓民众“搞 特权”,这样的警察不要也罢。(文/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