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多名高官的落马,表明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之强硬。反腐力度大、速度快成为倡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一 股清正之风。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工作原则,明确要求“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为保障,塑造廉洁环境。出重拳、亮实招, 对一切腐败行为绝不姑息,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搞腐败,就毫不手软、毫不含糊。
从落马的腐败分子职务上看,大多数是高级官员或是地方上的“一把手”,手中掌握着大权,他们的这些腐败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更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 盼。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在拒腐防腐工作中,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对于周边存在的腐败问题要勇于纠正,坚决刹住存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等不正之风,努 力做好拒腐防腐带头人。其次,反腐工作涉及的利益面很广,触及的问题很深,往往连筋带肉、盘根错节,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让政府,让 执法人员敢打击、愿打击、能打击。最后,领导干部应亲身实践、牢记勤俭之道、树立廉洁之风、用严格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做到上行下 效,从而更加有效的解决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保持与人民群众直接的密切的联系,把人民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 多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以真诚踏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让群众满意,从而凝聚起更加强大的反腐工作正能量,为廉政建设保驾 护航。(作者:邓志军 作者单位:贵州省石阡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