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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向工程老板索贿 自述:用最擅长的专业坑了自己

时间:2017-07-28 23:29 点击:

  “我用最擅长的专业坑了自己”

  忏悔人:张健

  原任职务:江苏省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办公室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7年2月,江苏省涟水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犯罪事实:2006年底至2012年,张健在任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或单独向相关人员索要或收受现金、购物卡、手表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46.11万元,其个人实得财物价值人民币83.36万元。

  我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大学生,经历寒窗苦读的我对未来充满着希望,毕业后先在老家几个小公司干过。但当时并不满足现状的我,没多久便跳槽到一家拥有广阔前景的建筑工程公司,人生自此起步。

  我学的是建筑相关专业,一开始也是通过搞工程赚了人生第一桶金,后来进入体制内后,也一直没离开过工程建设领域,更是从规划建设局办事员一直做到局长,不敢说自己是“专家”,但至少在这个领域算是独当一面了。不过也正因如此,我在负责政府的项目工程中,一眼便能看出工程量大小、成本高低,前来投标的我稍微一算,就知道他们能赚多少钱,面对这些“大蛋糕”时间久了,我也终于按捺不住,开始向一些工程老板伸手索贿,并从此走向人生绝境。

  我同最好的朋友谈红军(已另案处理)一起被调查,我知道他肯定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很多事情都是我俩一起做的。他也是搞工程出身,后来应聘到规划局做辅助人员,我跟他无话不谈,平时大小事务他都协助我,就这样每当我俩提起搞工程的巨大利润时,一些想法就不谋而合,后来我俩每次收钱也都是拿双份的,完后两人再平分。现在我们都犯了罪,谈不上互相坑害,但确实是自己把身边的人投进了牢狱、带上了枷锁。

  我正当壮年,是家里的顶梁柱,我的锒铛入狱将会给我的家人朋友带来巨大的痛苦。女儿今年刚满18岁,马上就要高考了,在这个关键时候,我却没能陪在她身边,还给她一个罪犯女儿的名声,我都不知道将来如何去面对她。老父亲已70岁高龄,现在老人孩子全都只能靠我妻子一人照顾。我不知道我对家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但我能肯定他们一定十分痛苦,我对不起他们。

  仍记得县里刚设经济开发区时,组织和领导信任我,派我到开发区工作,并大力提拔培养我,之前的我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也是因自己没能抵制住诱惑,置国家利益、家庭幸福于不顾,所以终致自己伸手被捉、身陷牢狱。我一定会好好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争取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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