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科级官员受贿8931万元买11套房,被判无期徒刑。
黄华辉在落马之前担任的职务是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副处长。早在2014年1月,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广州市监察局移交了黄华辉涉嫌收受电力工程承包商巨额款项的线索,黄华辉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视野”。因为黄华辉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案情触目惊心,因而破格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并通报。2016年2月6日,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黄华辉在2005年至2014年间,涉嫌受贿犯罪11起,多次非法收受贿共计8891万元。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4年,黄华辉利用担任前述职务、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931万元,均由黄华辉自行支配、使用。广州中院认为,黄华辉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是自首,且黄华辉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黄华辉的家属代其退缴了8891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广州中院一审判决黄华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万元;退缴的人民币889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记者郑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