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案件管理“机器人”。
北京“检立方”大数据平台。
重庆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
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建设‘智慧检务’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的7件典型事例。现予刊发,供各地检察机关学习参考。
1 北京:“检立方”玩转办案大数据
为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转型发展,北京市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利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对历年来积累的办案数据进行了整合、挖掘和利用,建成了“检立方”大数据平台。
目前,该平台已采集案件信息60万件,业务数据1.1亿项,整合了四大资源数据库和160个系统功能,通过挖掘、分析765项指标和4300名人员信息,保障了检务数据的公开、公正、透明,将监督办案责任制落在了实处。
通过整合三级检察院案件信息和文书,该平台形成了一案一表和“文书链”,实现了一个案件所有诉讼环节的信息纵向贯通。通过梳理比对案件和流程的关系、信息项和文书之间的对应关系,形成了数据质量检查体系。
该平台聚焦大数据技术中的文本挖掘技术,利用自然语言处理和数据可视化技术,对海量起诉书和不起诉书内容进行语义分析和结构化抽取,纳入检察数据仓库整合运算,实现了文书多关键词检索以及启发式过滤辅助筛选,使承办人能够快速精准获取相关案件文书。对查询结果按数量趋势、案由分布和量刑情况等进行多维度、多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呈现案件分布、案发特征等,使承办人能够深入了解案件相关情形,为办案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 山东:智能检索平台信息超2亿条
“检度”智能搜索平台,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技术,为检察人员更加迅速便捷找到所需信息数据而构建的智能数据检索服务平台。
该平台提供统一的智能检索、多维分类统计、图表化分析结果展示等功能,实现了跨领域的数据发现和数据应用,整合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正义网等相关外部信息,以及全省三级院门户网站、内网及各应用系统等相关内部信息,信息总量超过2亿条。
该平台系统能够按照网页、文书、通知、图片、视频、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不同数据来源对信息进行自动分类检索,并通过热度、相似度和发布时间等关联信息对检索结果进行多维度展现,确保了运行效率和运用实效。
该平台投入运行以来,日均访问量已达2万余次,成为检察人员办公、办案的得力助手。
目前,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正在推进,将借助角色权限、兴趣自动识别、内容语义理解、智能信息化过滤等技术,进一步扩大系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为实现数据驱动办案、科技提升效能、智敏精准决策、多维创新管理,打造全面覆盖、移动互联、上下连通、安全可靠的“智慧检察”奠定坚实基础。
3 江苏:“案管机器人”有四个身份
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研发大数据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案件的智能化管理,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该平台借用机器人冷静、客观、全天候、智能化的设计理念,在案管前台摆放能够对话的“机器人”,可以辅助查询相关信息,因此又被称为“案管机器人”。
“案管机器人”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有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权利保障、绩效考核、分析决策、诉讼监督和涉案财物管理7个模块。其功能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案管机器人”当秘书,办案程序出错自动预警。系统通过自动比对,适时对办案检察官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权利保障提醒、办案活动出错提醒,提醒办案检察官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二是“案管机器人”当监理,全程监控办案留痕。依托刑事案件的唯一案号和录入时的提案程序,将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和对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督,以及对刑罚执行机关的刑罚执行监督有效“串联”起来,案件办理从侦查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最后到监狱执行,都全程留痕可供查询。三是“案管机器人”当统计员。系统自动对全省三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办案部门、各办案检察官的业务办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进行汇总比对,依据设置好的权重,自动生成各检察院、业务部门及检察官的办案绩效。四是“案管机器人”当分析师,智能运用大数据分析数据。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适时汇总全省各级院业务办案数据,生成核心业务数据汇总表、业务办理进展情况表、各项业务地区分布表,完善数据倒查功能,使各级院、各部门领导对本院本地区本部门案件办理情况、薄弱环节一目了然;依据事先确认的案件办理数量超限预警点,在案件出现数据异常情况时自动提醒相关人员予以关注和分析。
4 重庆:信息共享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重庆市检察院以构建“动态、共享”的数据信息平台为着力点,研发了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并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运行,推进惩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该系统包括4个功能模块:一是扶贫人员档案模块,收录扶贫工作人员档案,使资金项目“有人可找、有责可究”;二是扶贫资金档案模块,记录资金使用流程,明晰“钱从哪里来,又到了哪里去”;三是贫困户档案模块,识别扶贫对象,掌握资金发放情况;四是扶贫工程档案模块,建立农网改造、扩建道路等扶贫工程档案。
与此同时,该系统提供5种分析研判方式:一是贫困户对比查询,用以查出违规领取扶贫资金的黑户;二是资金对比查询,用以查验资金发放与实际所得是否一致;三是工程对比查询,提示扶贫工程资金使用异常;四是报表分析,分析资金分布、走势,进行工作预防;五是数据分析研判,根据数据异常情况,分蓝色、橙色、红色进行工作预警。
自重庆市检察机关使用该系统开展预防工作以来,已发现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63条,立案查办25人。
5 江苏苏州: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助推规范司法
为促进政法各部门之间司法办案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法系统各部门及时衔接、高效协同和有效监督,由江苏省苏州市委政法委牵头,苏州市检察院具体承办,建成了覆盖市、县两级的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推动了政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该平台通过打造案件协同、其他协同、流程监督、决策支持、知识管理、系统管理等6大功能模块,建立了覆盖提请逮捕、移送审查、检察起诉、法院审判等业务主线的案件协同系统,涵盖了全市两级政法单位的业务范围。
自2013年该平台全面运行以来,苏州市公安机关交换至平台的刑事立案、破案信息有102672条,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409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6951件、向法院提起公诉48853件,法院通过平台流转判决书44511件,全市办理刑事案件在政法信息平台流转率达到95.34%。
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打破了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为苏州政法部门开展自我监管、接受外部监督提供了更直观、更有效的途径,提升了司法规范化水平。依托该平台,实现了苏州政法机关之间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的及时、快速、全程网上流转,减少了重复录入和纸质文件传递,提升了工作效率。将公安机关的发案破案信息、刑事调查信息、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活动信息等纳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减少了以往监督资源不足、监督范围不全、监督渠道不畅的弊端。此外,实现了办案程序公开、办案期限警示,有效防止了违反规定互借办案时间、送达文书不及时、时间倒签、纸质法律文书随意撤回修改等不规范现象。
6 浙江杭州:智能语音识别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公诉厅和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统筹指导下,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做好人员培训、积极使用体验、创新工作方法等,积极开展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应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已在190件案件中试用。远程提审案件公诉人语音识别准确率达到88%,现场提审案件公诉人语音识别准确率达到87.7%,现场提审案件犯罪嫌疑人语音识别率达到75.8%。
通过使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公诉人的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一是笔录制作时间有一定程度的缩减。该系统自动采集语音和文字转化的功能,提高了笔录制作速度,使办案人员从笔录制作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特别是针对远程提审速裁案件,通过格式化讯问模板,有效节约了提审时间。二是有助于提高讯问质量。语音识别使公诉人从讯问记录中解放出来,从而有更多精力投入到讯问内容中去,提高了讯问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拓展性功能具有实用价值。系统自带的录音功能,给个别需要回听录音的案件提供了技术支持。
7 山东: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实现三个转变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助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探索建立了以“权责清晰化、风险明示化、监督即时化、防控自动化”为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从梳理检察职权事项入手,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效对接,形成了集“同步监督、自动预警、综合处置、分析评估、结果运用、公开公示和纪检监察统计”7项功能于一体的防控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该系统有效固化了个人事项报告要求。报告人通过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事项,层报领导审核,彻底改变了以往个人有关事项一年一报的模式,将填报范围从处级以上干部扩大到全体检察人员,并延伸至检察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而且网上全程留痕,方便随时调阅查询,既增加了监督的“量”,又增加了监督的“质”,进一步勒紧了内部监督的“紧箍咒”。
该系统有效加强了案件当事人的监督评议。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终结后,将当事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录入系统。系统随即自动向当事人发送评议短信,根据当事人回复内容,自动生成“满意”或“不满意”的评议意见,并分流到相关部门。
该系统进一步强化了纪律作风建设。系统对控申接访大厅、办案工作区、检察宣告庭、派驻检察室、看守所提讯室、法庭庭审室等场所进行远程视频监督,对公车运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如监督发现某基层检察院法警许某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过程中,为对方提供通讯工具的线索,并由此挖出许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去年以来在公车使用检查中,共核查公车869台(次),发现了2次公车私用问题。
从运行实践看,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有效实现了3个转变:一是从传统的“以人、以案为中心”的监督模式向“以权力运行为中心”的监督模式转变,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二是从传统的人工事后监督模式向信息化同步监督模式转变,构建了即时、实时、动态、智能的监督平台;三是从单一防控点监督模式向整体防控面监督模式的转变,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记者戴佳 见习记者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