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近日,贵州省玉屏县检察院及时批准了一名重病在押人员取保候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0月20日上午,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接到玉屏县看守所情况反映:在押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突发疾病,病情严重,现在医院救治。随后驻所检察室干警及时赶到医 院,经了解,杨某某为急性胰腺炎,需住院治疗。因病情严重,驻所干警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建议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时要求看守所通知其家属。经领 导批准后,驻所检察室立即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在看守所的积极配合下,当日下午,县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宣布后,杨某某十分 感动,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其亲属也深表感激,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办案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注重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和谐稳定。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杨曦 江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