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认为电动摩托车都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摩托车车主也多是理直气壮的以为自己是非机动 车,发生事故能够少担责甚至不用担责的普遍心理。于是造成了社会中诸多的电动摩托车车主在行驶当中无视交通规则,到处乱窜乱跑,也导致了各地电动摩托车与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那么电动摩托车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呢?
【辨别】
根据2010年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 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法律人许小军还说,另外根据2012年9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 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电动摩托车都应当按照非机动车来对待的。
【现状】
新国标虽然刚刚出台,国内有城市出台措施,明确了相关管理责任。据三湘都市报报道,长沙街头除了1万多辆注册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外,其余 50余万辆电动车都将纳入机动车管理。“新国标实施后,对于2009年9月30日前登记备案证照齐全的电动车,在政府部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前,交警部门将 继续认可其城区通行权。”长沙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人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 道关可以合法上路。由于目前长沙城区禁摩,已经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车管业务,但这一部分电动车可在禁摩区域外上牌并通行。
【建议】
如果机动车与电动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法律人许小军告诫大家,先不要着急,如果有人受伤了,还是先叫急救车,报警,并且一定要保护好现 场。再对对方的电动摩托车根据上述法规进行辨认,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规定,那这电动摩托 车就会被视为“机动车”来对待,那这起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如果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对电动摩托车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属于“超标 车”,那么电动摩托车就可能是无证驾驶,还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可能。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都不一样 的。
【忠告】
电动摩托车车主请检查自己的电动摩托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一类,如果是的话,请上路的时候一定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心存错误观念,以免自己吃亏。同时,无论自己的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慢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事故,安全为大。
许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