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19岁青年于前年6月29日乘坐友人的电单车尾途经香港葵涌青葵公路时不慎堕地受伤,友人在公路上挥动手机的照明装置示意车辆要绕路,但一辆的士收掣不及,撞向地上青年并将他拖行,青年最终身体多处受伤致死。
据悉,56岁的士司机杜泽铿去年经审讯后被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成,判监16个月。他早前到高等法院上诉,法官彭伟昌裁定他上诉得直,定罪及判刑均撤销,今颁布书面理由。
法官在判词中批评原审裁判官黄国辉以肇事电单车司机不断挥动手机示意车辆驶开,来断定上诉人不够警觉,是本末倒置的,因为挥手机反而会造成上诉人视觉混乱,而且在高速公路中有人落地不是寻常的事,上诉人反应慢了也不足为奇。而且上诉人只是比一般司机慢了最多1.07秒剎车,以一两秒分别断定他危险驾驶是难以成立的。另外,不能因为前面几部车成功避过死者,就认为上诉人不够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