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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昌邑市:东高村40余万元集体财产损失该谁负责 当地镇政府为何装聋作哑

时间:2020-12-21 19:04 点击:

核心提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农村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步凸显,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权力约束问题,加剧了社会矛盾,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和农村发展,成为乡村振兴道路上的“新障碍”!

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民主监督、政府管理流于形式,是“村官”腐败的重要原因,“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但不少地方没有遵照执行。”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少数村干部依旧大权独揽,不仅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甚至将手中权力转变为谋取私利的主要手段。

蚊蝇之腐猛于虎!基层村干部的腐败、属地政府的管理纵容,成为破坏农村法治建设的毒瘤,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图:东高村村委会

近日,山东省昌邑市柳疃镇东高村有多个村民反映,称他们所在的村,自村干部高晏林上任以来,采用欺骗村民、打击报复、滥用权力等多种方式,将村民口粮田转租(合同面积少写)、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上倾倒填埋印染污泥、建筑垃圾等方式,破坏土地、污染环境,造成村集体财产40余万元的损失。高晏林上任前,村委会帐户上还有余款。上任后还给村里造成大量欠帐,以至现在村里的路灯坏了,穷到连一个路灯灯泡都买不起的地步!

为此,村民去过多个部门反映过,但至今对违法乱纪的村干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户户通工程质量堪忧

2020年12月2日,记者到东高村了解情况。在村民的指引下,看到2019年村内的户户通工程修的路面,高低不平,积水严重,不到一年的时间,有的路面已出现破损。村民介绍,修路时商混里面混合了不少建筑垃圾,商混不达标,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何以保证?

图:工程质量破损失严重,质量堪忧

图:户户通工程,路面不平,积水严重

口粮地被改变用途:堆满建筑垃圾,建起养殖棚

在东高村西南侧,被村委会承包出去的213亩土地里,一部分口粮地已经杂草丛生,大量建筑垃圾被杂草遮掩。

图:村委会承包出去的土地杂草丛生、大量建筑垃圾掩盖基中

还有一部分土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村民的口粮地改为了养殖用地,有的养殖棚已经投入使用,有的正在建设中。

图:投入使用的养殖棚

图:建设中的养殖棚

据村民高东堂介绍:村委会在2019年将213亩土地包给了赵国君(合同期限8年),2019年10月27日,自己又从赵国君手中,包了12亩土地准备用于养殖,承包款已经交给赵国君。但因2019年的村内户户通工程,村里欠陈小伟的工程款,2020年1月20日村委会又将这213亩中的61.5亩(实测80.5亩),从赵国君手中强行要回,包给了陈小伟,而自己准备用于养殖的建材,已被陈小伟给埋到地里去了,现在自己的损失也无人负责。

图:高东堂准备用于养殖的建材,已被全部推到地里

图:高东堂承包的地,被陈小伟建上了养殖棚

图:大量的印染污泥垃圾被埋到了地下

村委会对外承包土地,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卖树等造成村集体财产损失

据高言吉介绍:高晏林当上村干部后,村里修路、工程施工面积多报;土地对外发包,土地合同面积少写;村集体的树对外出售等,共造成45.9万余元的集体财产损失。

高晏林受过刑事处罚,继续担任村干部

据高西顺介绍:2012年春天,高晏林把我承包的杨树砍了100多棵,在种树的地方拉上土修了堤坝,理由是挡了风水。2013年8月2日,高晏林又把我的庄稼毁掉,理由又是挡了风水。

以上两件事,我把高晏林的为非作歹行为向柳疃镇政府进行了反映。2014年4月,高晏林对我进行了打击报复,将我打为轻伤。因为此事,高晏林被判刑一年,监外执行,并被开除党籍。

2013年,高晏林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并对追他的被肇事车主进行殴打。为此,被拘役过。

在2014年选举中,柳疃镇政府主持选举大会的领导,不公开高晏林已经开除党籍的事实,不向村民说明服刑人员不能参与选举,结果在高晏林拉拢的骨干和干部操作下,利用暗箱操作,找人走票凑票的办法,顺利当选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我因知其内情去市里找了有关领导,柳疃镇委才在2015年宣布,因高晏林已开除党籍不适合担任党支部书记,但可以继续担任村委会主任。

根据国家政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清理出村干部队伍,但高晏林至今一直担任村干部,祸害我们村。

图:高西顺的耳朵被高晏林打聋

当地镇政府为何装聋作哑

当日下午四时许,记者到昌邑市柳疃镇政府了解情况,将有关东高村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向政府办公室的人进行了反映,在记者等了一会儿后,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分管领导今天不在,都在市里学习。随后,记者和该工作人员说,留个联系方式,等分管领导学习完后,将有关问题给回复一下。

至2020年12月7日,柳疃镇政府一直没有给记者回复,于是记者再次致电柳疃镇政府询问有关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会将有关问题反馈给分管领导后,再给记者答复。

但截至发稿,柳疃镇政府一直未给予回复。

对于东高村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受过刑罚人员担任村干部,并且给村造成集体财产损失,柳疃镇政府是如何管理的?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为何装聋造作哑,不予处理,其中又有什么隐情、上级有关部门将如何依法处理?

记者将继续关注!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提出“三个结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2018年,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鲁发〔2018〕1号)精神,结合潍坊实际,意见中指出:

完善村民自治。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完善群众自主议事、自治管理、自我服务机制。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扩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持续抓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阳光议事日”、“三务公开”等村级基本制度落实,着力提升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基层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6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

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要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要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在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原文来自中国法制生活网::http://www.fzshw.cn/shtml/tpl_content/content.asp?newsid=31807

 
责任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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