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云:多情女子负心汉。尤其是近年,此类事儿经常见诸报端和网络。但是,当这种事情真真切切的发生在宋女士身上时,她还是不敢相信。更令她吃惊的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在她起诉陈先生离婚一案中,已经对财产和债务做出了比较公正的判决后,陈先生又起诉她要求继续分割财产和债务,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案子、同样的事实,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于是,她愤然提起上诉。
宋女士向记者介绍:宋女士与陈某(男)于2006年结婚,宋女士说:我嫁给陈某时他一无所有,但是他实心实意对我好,我爱他,我也相信凭借我们的努力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新闻报道的婚内出轨、抛妻弃子的这样事情屡有发生。但是宋女士和每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一样,觉得自己嫁的人绝对不会辜负她,完全信任陈。
但陈终究还是和那些负心汉一样有钱就变心了。
婚后,宋女士拿出全部积蓄支持陈,两人开了一家店,经过二人几年的打拼,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二人生活条件也好起来了,就打算再生个宝宝,于是怀了老二。可是,就在宋女士怀孕7个月的时候,陈留下一张纸条后就离家出走了......宋女士说:那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担心陈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会不会想不开,便四处打电话联系朋友帮忙查找他的行踪,这一查,竟然查出了许多陈在外面开房的记录......此时,宋女士彻底崩溃了,陈不是遇难事儿了,他是和小三私奔了!
宋女士说:临产时丈夫不在身边,她独自一人生下小儿子。产后多日,陈终于回来了。宋女士以为陈念及儿女回心转意了,谁知盼来的是陈某提出协议离婚,陈出轨还想霸占财产!多次谈判无果后,宋女士诉至法院,起诉离婚。因男方婚内出轨证据确凿,法官本着保护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并考虑子女抚养的情况,审理后判决:“酌定宋某和陈某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分别为65%和35%”,对婚内部分购买且有房产证房屋进行了财产分割。对于这个判决,陈先生曾经提出上诉,但随后又撤回上诉,判决就生效了。
但是,陈并未罢休,不但未反省自己的过错,反而又提起对所有房产进行分割的诉讼。原本有了首次离婚及财产分割的判决为基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应该不会异常。但据宋女士介绍,在法庭上,承办法官李玮唯和法官助理孟洋,在历时5个小时的庭审中,不谈案情只是要求宋调解,陈的律师庄某某庭审时故意出言不逊,辱骂宋“不是人……”。对此行为,法官不但不制止,还关闭了宋的麦克,训诫宋......宋女士更不能接受的是判决结果,李玮唯法官竟做出对过错方有利的财产分割判决:分给宋女士65%的房产同时,也让她承担了65%的债务,对于离婚后宋垫付的房屋契税却不作判决。
对此判决,宋女士感到不公:首先,房屋系共同共有,不能按照按份共有方式让两人分摊债务,与法相悖。其次,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不能让陈享受全部房产权利,却让宋承担全部契税债务。而且纳税是法定义务,判决陈享有房产权利的同时必然得令其承担纳税义务。法官判决书居然表述为:契税的分配与法无据,这太荒唐了!在同一法院曾经作出公正判决后,这次在陈某起诉宋离婚后财产分割案的判决中,李玮唯法官竟然在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案子、同样的事实上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判决宋在多分割财产的同时,也同样比例承担债务。宋女士认为,如此判决,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违背了优先照顾妇女和弱势一方原则,让婚姻过错方不但毫无经济损失和法律制裁,反而为此而获利,更助长其以出轨为荣的不知廉耻的嚣张气焰。而且李玮唯法官适用法律严重错误,张冠李戴地表述陈是贷款方,由此计算也是一笔糊涂账,系典型的不负责任的判决书。为此,宋女士提出上诉。
据悉,宋女士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也曾开庭审理,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作出二审判决。我们期待着二审法院的公正判决。对此,媒体将继续关注。(胡兵)
原文来自东南都市报:http://www.dfzd8.com/new/2021/guonei_0227/3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