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预警的第一道防线为何失守?相关主事人蓄意为之!
作者:华生 选送:韦高安
【慢读说】 昨天深夜,经济学家、东南大学资深教授、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华生在微博发表一篇长文,分析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第一道防线为何形同虚设。在文章中,他以逻辑为向导,以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复盘这场疫情防控战的全过程,得出的结论是:湖北和武汉方面的相关责任人和主事人,并非偶然和无意犯错,而是蓄意为之。
这篇文章颠覆了我们以前的很多认知,将批评的矛头直指湖北和武汉有关方面的责任人和主事人,不回避,不闪烁,不隐晦,这种实话实说、有话直说的态度,令人惊喜! 对文中披露的事实和做出的结论,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还可以质疑。但作为知名学者,作者公开发表此文显示出的责任、担当和勇气,值得我们鼓掌欢呼,更值得我们沉默的大多数,尤其是那些自诩为知识分子的人,认真学习。 人们心目中的英雄,都是讲真话的代表。钟南山院士就说,“以人为本,起码要从讲真话开始”。李文亮医生在殉职前说,“正常的社会,不应只有一种声音”。著名作家方方,在武汉封城期间坚持以公开日记的形式,记录武汉每天发生的点点滴滴,传达出大量真实而鲜活的信息,成为一面明亮的镜子,赢得社会大众的一片赞许。 只有找出灾难的根源,清除灾难滋生的土壤,认真反思,全员反思,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下一次灾难的发生。我们衷心希望,在对这次灾难的反思中,出现更多像华生教授一样独立思考、勇于担当、实话实说的“英雄”! 以下转发华生教授这篇长文的后半部分,编者未加任何改动。原文的前半部分所发议论相对宽泛,故未转发。想看全文,可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跳转。
华生(来源: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官网)
被绕过的国家网络直报系统
下面我们就来看,这次疫情防控的第一条防线如何失守,又为何形同虚设? 我之前的文章提出起预警作用的国家网络直报系统失灵,主要原因应当是武汉和湖北方面根本就没有向系统申报之后,人们从开始的震惊和难以置信,慢慢开始接受或相信了这是个事实。不少媒体也开始关注和跟进了这个问题。不过,一些媒体报道出来的情况有点扑朔迷离,让人不得要领。 当然这也是因为被采访的各方专业人士本身也说法不一。有人说,这个系统并未真正有效运行,有人说据采访武汉一线医生并不知道这个系统,只会填传染病报告卡给医院,有人说这个系统只填报法定传染病,新的未知疾病无法反映等等。其实,稍微动脑筋想一想,我们上次因SARS出了那么大问题,国家针对性出台的网络直报系统会那么蠢吗?
这一点,我们只要稍微深入一点查一下法规就完全明白了。2007年,原卫生部修订印发了《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发现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显然,按照规定,任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均包括其中,申报主体与责任人是医疗机构。 有人在网上贴出的2014年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表明,2013年当地医院发现了3例疑似麻风病例后,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进行了网络系统直报。后来因病例越来越多,地方有关方面考虑到对当地的不良影响,令医院不再上报并修改病例为普通肺炎等。最终因后来疫情扩展、纸里包不住火后,有关人员被查处和移交司法。 我之前的文章说过,国家网络直报系统建立以来,运行总体正常,并在2009年H1N1和2013年H7N9禽流感防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次立功。
这个系统有专门机构的一大批人在运行维护管理,每天每周都要写动态汇报,呈送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卫健委。这个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直表示他们不能未经授权透露具体的申报情况,但断然表示他们绝不可能瞒报漏报任何系统数据。因为那是大罪过,他们也否认这套系统运行并不正常,不是像有些人说的不能监控各地新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表示每年都会接到各地报来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例,基本上经复核后一般是虚惊一场,又及时排除警报。所以,不存在所谓怕下面报多了,他们负责不过来的问题。
实际上,据我从各个渠道了解,就在去年12月份,全国不止有一个省份报告了多例不明原因肺炎,均被很快排除。但就如上面提到的广西的情况一样,唯独真正发生疫情的湖北省和武汉市,在去年12月份,均无一例申报。 那么,是否湖北和武汉有关方面,是疏于管理,没有要求医疗机构填报以及向他们报告情况呢?有证据显示也不是。实际上,他们对这项工作的要求和处理非常严格。在武汉市卫健委的官方网站上,去年3月15日还发布了一个行政处罚书,对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武昌分院在对乙类传染病病人诊断,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未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进行立案查处并公告。相信在这么强大有力的监控下,武汉市接诊了不明原因肺炎的各家医院不敢在短短几个月后,就全都敢抗命,既不做网络直报,也不向他们报告。
根据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多名医生写作,今年1月24日发表于《柳叶刀》上的英文文章披露,根据他们统计的武汉不明肺炎发病就诊记录,首例病人为12月1日,12月10日再次出现3例病人。按规定这时就应该逐一向当地疾控中心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也应立即向国家网络直报系统报告。 而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在《中华流行病学杂志》今年第2期发表的回顾追溯性文章,去年12月份是新冠病毒疫情发展起步的最早期最关键的阶段。他们据现在7万多名病例回溯推断,武汉和湖北在去年12月底之前就可能已经出现了104名新冠病毒的感染者。
显然,如果湖北和武汉方面,早在12月10日发现诊断病例已经又增加了3名,即不到10天翻了4倍的情况,火速向国家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那么,我们就在现在大家关注的1月1日以后的20天之外,又提早了更为无比宝贵的20天。 那么,这个要命的20天瞒报,是否仅仅是下面基层疾控或卫健委人员自己的胡作非为呢?看来也不是。因为到了12月29日,省市区调查组已联合调查,12月30日出了调查报告,而武汉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还发了内部的紧急通知。但若非当晚国家卫健委获悉消息,次日一早派人奔袭武汉,湖北与武汉方面似乎还没有任何要报告的意思。
被绕过的国家卫健委系统的实验室
实际上,还有更强有力的证据表明,12月15日以后,湖北和武汉方面已经知道了问题的发生,面对日益增多的案例并应当在12月20日前后就紧急研究对策。但就在这个时候,我们不清楚是在哪个层级上,但显然不是少数个人或较低层级上,做出了一个让人们绝对不可思议的荒唐决定。即为维持地方的稳定发展大局这个头等大事,此事不让北京方面知悉。但吸取SARS教训,对此不明原因肺炎,也绝不可掉以轻心。因此,要利用自己的可靠关系,找国内除国家卫健委系统以外的实验室和科研单位,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搞清病原,以便自己解决摆平问题。
这样,他们就冒天下之大不韪,践踏了诸多法律法规,更远地走上了违法违规的道路。 这就是之前有部分消息披露,最近《财新》周刊详细报道的,在去年12月20日之后,有不少于9名不明肺炎病例的样本,被从武汉各医院采集,送给广州微远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另一家民营科技公司。这后一家公司看到这个重大病原体后,决定继续深入分析,延迟发放报告,同时分享数据给熟悉的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所,并在12月27日拿出检测结果并亲赴武汉跟医院和疾控中心领导当面交流。 同日武汉方面又将另一样本送往了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不过这家公司误将其检测为SARS,并在30日通报给了武汉方面。另一份样本则在很早就送至与武汉方面有着长期合作协议的复旦大学附属的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该中心张永振教授团队收到样本后,于1月5日检测出一种新型类SARS冠状病,并率先获得了该病毒的全基因序列。与此同时还有几家基因测序公司,包括华大基因取得样本,并进行了测试。华大基因于12月30日口头通知武汉方面,称这是一种新的冠状病毒。
或许因为这些陆续到达的信息都很不妙而且都并不正规和权威,武汉方面终于在12月30日将样本送至近在咫尺、拥有国内最先进的P4实验室的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并向对所有被委托方一样,要求对方严格保密。直到这时,中国疾控中心及其下属的病毒研究所还毫不知情,国家卫健委也完全被蒙在鼓里。
12月31日,靠下属单位的个别领导从网上发现信息,国家卫健委的工作组和专家组同日陆续抵达武汉后,1月1日,一方面由湖北省和武汉市卫建委的官员分别紧急通知测试样本的几家单位,特别是其中没有资质的民营科技企业,通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工作和销毁样本。另一方面,于当日首次将样本送交中国疾控中心。中国疾控中心在国家卫健委的领导下,立即牵头协调更早拿到样本、已开始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三家单位共同攻关。但这比起武汉方面最初送出样本,已经晚了近10天,延误了国家整体协调并安全可靠的对对样本的检测、剖析工作。 由国务院颁发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原卫生部关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均严格规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必须由拥有国家认可的P3或P4实验室进行检验。跨省运输要求省级卫生管理部门初审,并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三个工作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为吸取历史教训,防止高致病原微生物的泄露形成实验室污染或运输污染致病,对保存、运输、和检测的手段、条件、护送等均有极其严格规定。至于对新的未知的高致病原样本,即便是国家认可的P3、P4实验室,也不能擅自检测,而要经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专门批准。违反这些规定造成后果的,要分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武汉和湖北方面竟然将新的未知的高致病原样本,随便寻找各类从事该项工作检测单位、运输承运人,既耽误了检测和剖析时间进度,同时也极易造成潜在的病毒泄漏扩散风险。 这些参加过样本早期检测的单位,虽然在当时严守了与湖北与武汉方面的保密承诺,但随着后来疫情的发展,许多也忍不住通过各种渠道透露,表明自己也曾经做出过贡献(有的单位有人还未经授权抢先发布发表相关结果,造成不良后果,这是后话)。
国家卫健委在1月初初步获悉情况后,卫健委办公厅紧急发布了《关于在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加强生物样本资源及相关科研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采取一定相应措施消除隐患。所有这些,后来都被有的媒体获悉后披露发表出来。应当说,相关媒体在挖掘、报道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了很多努力,发表了不少好文章,但由于这篇相关报道的作者了解情况不够全面,使读者容易得出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排斥各方力量,自己封锁资源和信息的印象,而严重违法违规的武汉和湖北方面及相关机构人员,则成了无辜的努力贡献者。这当然与实际情况不符,容易产生误导。
综上可见,湖北和武汉方面的相关责任人和主事人,并非偶然和无意犯错,而是蓄意为之。他们大权在握,过度自信,无视党纪国法,无视人民生命健康,以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一切笃定。只要能够维持他们光鲜的外表形象和权力地位,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欺下瞒上,不择手段,毫无法律和道德底线。这其中反映出的在高度集权和强调纪律而又缺乏社会广泛监督的生态环境中,官员中存在的典型的两面人行为,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但是,万分遗憾的是,在去年12月底的时点上,各方面对武汉和湖北方面的胆大妄为与匪夷所思的行为,还毫不知情。大家都还完全相信他们是城市和地方治理的模范生,相信他们随即做出的天下太平的辟谣,相信他们完全能够妥善解决这个刚刚发生的小疫情。但不幸的是,湖北与武汉方面的相关责任人与主事人,不仅不思悔改,还完全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继续沿着错误的道路越走越远,给武汉和湖北人民带来大难,给全国人民带来大灾。
原文来自上海农场知青网:
http://www.shnczq.org/detail.php?id=16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