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法制周末 > 廉政中国 > 内容

青州市魏家河村:“村霸”书记崔锐 蝇贪结党猛于虎

时间:2017-03-26 21:38 点击:

2017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

青州市云门山街道办事处魏家河村(原属东坝镇),位于青州市城区东北部,距汽车站2里多地,是个不到400人的小村。 近日,记者收到魏家河村村民举报:举报该村书记崔锐自2001年上任至今,贪赃敛财、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

2006年11月6日《财会信报》在A6——A7版“农村财务问题特别报道”专版,依《财务混乱的魏河村》的专题,对该村书记崔锐等人的违法乱纪等行为,予以详细报道。村民崔希忠告诉记者:“国家的报纸报道了之后,我们当时属于东坝镇管辖,政府的相关部门过问了几次就没有动静了,该违法的继续违法,村书记崔锐等人更加肆无惮忌,尤其是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变本加厉”!

\

2004年村民崔希忠、崔洪喜、郭秀菊、崔连明等40余村民联名举报村书记崔锐、崔安国(时任村会计职务)破坏砍毁林木、违法买卖耕地、以权敛财的违法行为。村民崔某说:“5月12日东坝镇与村委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村民的耕地上划宅基地8处,每户只要交2万元就可以建房,村委说这些钱交给建委,其实这8户都有住房”。经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反映,2005年6月27日,青州市国土局对8户违法占地建房一案下达国土资源《青国土资行罚字(2005)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当事人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2006年3月20日,青州市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青法行非字第404号行政裁决书,裁定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令村民费解的是,该案件裁定的违法建设一直没有强制执行,当看到2015年6月16日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2015]第2—4号的答复,才知道这8户违法占地建房一案,被青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了中止执行。什么时间申请的村民不得而知!

通过村民多年坚持不懈的上访,青州市国土局于2015年6月15日,对该案又申请了恢复执行。青州法院于2015年7月2日对8户违法占地建房一案分别下达了行政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十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依法强制执行,由云门山街道办事处牵头与国土局共同组织实施。然而,至今已经过去20多个月,违法的依旧违法,执法的却未见踪影!

\

崔希忠说:“为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自2004年到纪检、国土等党政机关举报崔锐、崔安国等人贪赃敛财违法乱纪行为,至今已经13年多了,一直没有合理答复和处理结果。在这期间,举报人经常被他们或其雇佣的‘黑社会’无理的谩骂、威胁恫吓,毁庄稼,砍树木、打人等暴行时时发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践踏”。崔连明说:“2007年7月23日,他们组织‘黑社会’等共18人将崔希忠、郭秀菊、崔金超三人打成轻伤”。

\

根据村民举报村书记崔锐的违法行为梳理如下:

1、2001年利用青州市修新东环路占用集体耕地30余亩机会,合伙贪污80余万元。

2、2004年崔连明的树木被崔锐组织的黑社会拦腰砍断20余厘米粗的树木80多棵。

3、2005年张顺福被崔锐组织的黑社会砍断20厘米粗的树50多棵。

4、2008年崔锐组织黑社会把崔连明、崔连照的3亩麦苗喷上灭草剂,致颗粒无收。

5、2012年崔锐雇用黑社会人员将村民崔洪光、崔洪利种植5亩大姜铲除,造成数十万元损失。

6、2012年雇用黑社会将崔洪喜种植的100余棵十厘米粗的树木毁灭了,在此之前雇用黑社会把村民崔洪水总计100余棵树木拦腰砍断毁掉,拒绝赔偿。

7、2012年通过扒村集体的机器房子贪污30余万元。

8、2012年利用青州市治理南阳河工程贪污250万元。

9、2013年利用青州市征用村集体土地100亩,从中贪污90余万元。

10、2014年利用村里修路贪污30余万元。

11、利用拆除大桥事宜,向承包商敲诈勒索200余万元。

“由于村政务不公开,村里财务混乱,村里的事务都是‘土皇帝’崔锐自己说了算,关系村民利益的很多事情,都是通过打听崔锐的人才知道的。他当了十多年的村书记,违法乱纪十多年,上级政府为啥不查他?党纪国法何在?其实我们也心知肚明”,村民茫然的告诉记者。

崔希忠说:“我们上访反映村书记等人违法乱纪十多年了,虽然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答复,但是,不管他们‘上面’有多少人,我们坚信党和政府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惩打击决心,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都会被关进制度的牢笼”。

\

“村霸”之害,犹如洪水猛兽,其纠结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团伙,肆无忌惮,横行乡里,为害一方,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上头有人”,受欺压村民敢怒不敢言,即使有正义的群众挺身而出,轻则受到打击报复,重则给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村霸”和恶势力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农村社会稳定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其危害人所共知。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必须高擎法律之剑,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惩治。而对罔顾法纪,充当“村霸”和恶势力“保护伞”的基层干部,绝不能姑息养奸更要严加查处,治病树,拔烂树,除痼疾,净化基层政治环境。

\

 
责任编辑:铁血丹心

相关文章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刊登广告 | 招贤纳士 | 人员查询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 申请记者
  • 中国焦点新闻网(http://www.jdxwwcn.com) © 2012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中国焦点新闻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新闻投稿或提供线索邮箱:zgjdxw@sohu.com QQ留言:905491912
    本站北京热线电话:(010) 60204100 监督电话:13045201998
    Power by DedeCms
  • 互联网备案许可证:京ICP备120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