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近年来,河南省潢川县财政局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将监督关口前 移,强化监督举措,突出谈话对象全覆盖、谈话内容全领域、谈话监督严、真,真正达到教育和保护干部的目的。
该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规定,凡是被提拔和交流的副股级以上的干部,都要进行廉政教育,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廉政谈话突出7个方面内容:一是在公示期间或考察中群众反映自身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不易核实,应当提醒的;二是群众反映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 在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醒纠正的;三是在原岗位工作生活中对自身要求不严、有违规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提醒或帮助教育的;四是结合新岗位工作性质, 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具体的希望和要求;五是对新任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六是听取 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七是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通过廉政制度的实施,做到了教育在先,警钟长鸣,进一步推进了该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了遵章守纪;起到了模范表率作用,为潢川县财政的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李健 王军 杨建华)
投稿单位:河南省潢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