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记者从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落实担当精神,工作中不断加大审判、严打和执行力度,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严打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方面,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安全,加大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督促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告人恢复土地植被。
连日来,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兵分两路,与扎兰屯市森林公安局、扎兰屯市草原站工作人员,共同前往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中心村、中和镇四道沟村、蘑菇气镇关门山社区现场勘查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犯罪现场,并对现场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实地查验,督促各被告人及时恢复原有地貌。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自2016年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毁林毁草犯罪行为以来,在从严惩处犯罪行为的同时,也重视及时有效的弥补和减少因犯罪活动所带来的环境损失,在审理阶段督促被告人恢复所占用的草地、林地的植被,并通过在案发现场多次开展巡回法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在遏制犯罪行为的同时,使自然环境得到了恢复和改善,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的风景线作出了应有贡献。
在调解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随着法院案件数量明显增多,执行问题也日益凸显,当事人拿着法院的裁判文书,却无法实现判决所认定的权利,不仅没有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且损害法律权威。面对执行难题,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抽调审判人员和执行干警,展开大规模针对调解案件的执行活动,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没有按期履行的调解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切实让人民群众深刻理解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而更好的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整个社会的法律责任。例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在执行高某与被执行人扎兰屯市某禽肉屠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人员多措并举,多方查找可供执行财产,多种办法解决执行难题。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真审查并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被执行人扎兰屯市某禽肉屠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赵某,发起人赵某出资35万元,张某出资20万元成立公司。赵某于2015年12月1日因病去世,该公司由张某负责。该案在执行中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张某称已将该公司转让给第三人齐某,并且债权、债务都一并转让,但是现在该公司的产权转让过户手续还没有办理,因与齐某正在打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另外申请执行人高某已在诉讼中将张某股权13万元予以扣押,于2017年4月21日齐某与张某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第三人齐某迫于张某的股权的扣押而未予以解除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此第三人齐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高某协商解决,同时与申请执行人高某及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由第三人齐某给付申请执行人10万元,至此该案得到顺利执行。
此案在执行中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债权、债务的转让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内蒙扎兰屯市资讯新闻中心、《扎兰资讯》报记者纪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