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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讷河:征收办长期占用企业资金不还为那般?

时间:2024-07-15 10:10 点击:

本站讯 日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讷河市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依安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哈分公司,下称嘉缘公司)向媒体反映,讷河市政府征收办长期占用该企业资金不还,导致企业缴纳评估费用困难。

嘉缘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2014年讷河市拉哈镇政府决定在一号地块进行棚户区改造,随后与嘉缘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开发保障协议书》,在拉哈镇政府的要求下嘉缘公司于2015年11月缴纳了100万元征收保证金。但是在双方履约过程中,拉哈镇政府多次单方面破坏协议,给企业增设种种不应由企业承担的征收保证金2000万元,并两次擅自取消该项目,并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拉政函[2022]48号《关于终止和解除建设工程开发保障协议书的决定》。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嘉缘公司将拉哈镇政府起诉至法院,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和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两级法院最终判决拉哈镇政府该行为违法,并撤销该决定。此后,拉哈镇政府并没有纠正其违法行为,于2022年5月8日擅自损毁了已经完工的2栋楼的基础,并将该项目擅自交给城投建设,现已完工入户。但是至今,企业在拉哈镇政府的要求下于2015年11月缴纳的100万元征收保证金仍有50万元未归还。在企业的一再申请下,政府曾返还了50万,直至今日还有50万征收保证金没有返还。与此同时,在动迁户征收房屋过程中,拉哈镇政府还要求企业支付一户的动迁费用24万,至今也没有返还。嘉缘公司多次申请拉哈镇政府返还其垫付的征收费用7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至今无果。

据嘉缘公司提供的证据,该企业曾经就返还保证金一事,多次与拉哈镇政府、讷河市政府领导联系,政府官员也答应尽快返还,却迟迟不办理返还手续,导致该企业经营出现很多困难,无法按时缴纳评估费用(有录音证据)。嘉缘公司称:如因此导致无法评估,责任应该由讷河市政府承担。“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都在想方设法帮扶民营企业,而在讷河市,上头的政策怎么就不灵呢?”嘉缘公司老板郝亚洲不解的说,他希望政府及时予以返还,改善营商环境。(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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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91655796381139471/

责任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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