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代加财,家住长春市宽城区,身份证号:220121196802144758。
2018年初,一个叫葛某军的人通过姜某某找到我,称自己被黑龙江某地的生物公司给骗了,需要找媒体对该事件介入调查。因为我在北京工作多年,认识一些新闻媒体,他主动拿出2万块钱让我帮他请媒体记者到黑龙江去了解此事。10月,我联系的记者去了黑龙江某地的生物公司,后又去了生物公司的主管单位,认为葛某军反映的情况部分不属实,葛某军要求媒体对该事件进行曝光被拒绝,葛某军让我退回他送给我的2万元钱。
2019年1月19日早上8点多,我刚出小区大门,被葛某军拦住,称不给钱就不让我上班,我报警,辖区的柳影路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让我俩去孟家桥派出所接受处理,我便拦一辆出租车去孟家桥派出所,葛某军也钻进了出租车。上午9时50分许,葛某军将我强行拽至宽城区孟家桥派出所屋内,要求警方以我涉嫌诈骗立案,我猛然发觉皮包落在出租车上,我向民警赵宝龙、郭凤元称我的皮包落在出租车上,里边有现金、银行卡、车钥匙等物,要求让我先找皮包后说明情况,赵警官和郭警官不允许我离开,称皮包丢失可另案处理,便将我带至审讯室突审,称只有退回2万元钱才能放人。从上午10点到下午5点,断断续续给我做了7个多小时的笔录后,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水的我被放出审讯室。
葛某军公开叫嚣,他公安局有人,不退钱就拘留我。
2019年5月,孟家桥派出所赵宝龙警官再次以接到葛某军举报为由传唤我到孟家桥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再次踏进了孟家桥派出所,赵警官给我做完笔录告诉我,随时等候传唤,直到解决完问题为止。言下之意让我还葛某军钱,不还钱就没完。
2019年7月的一天晚上,赵宝龙通过他的手机给我打电话,再次要求我给葛某军退钱。
2019年10月末,我陪重病的妻子在石家庄医院做手术,赵宝龙警官再次打电话让我回长春去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终于知道葛某军所说“公安局有人”不是假话。
2020年1月14日中午,孟家桥派出所两人到我办公室亮出警察证,传唤我到派出所去,我问他什么事,赵秉瑞(音)警官告诉我,葛某君要求派出所重新立案。
至此,我已经被赵宝龙等人折腾得精疲力尽,内心充满惶恐。
我后悔当初答应给葛某军请记者,没想到最后他却恩将仇报。
直至2020年5月,孟家桥派出所在实在找不到我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我以为,这场闹剧结束了。
没想到,葛某军带着从孟家桥派出所得到的“证据”到宽城区法院立案,要求我退还2万块钱及利息,宽城法院正式受案。这起民事纠纷经过赵宝龙等警察一年多折腾后终于走上“正轨”,可我的内心却一直没有褪去警察多次“传唤”给我留下的阴影。
2020年1月21日,我向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局纪委实名举报赵宝龙等人违背公安部规定,介入民事纠纷,公然替他人催账的恶劣行为。
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局纪委的张姓领导接到材料后表示,会在一个月内向我反馈处理结果。
回家后,家人埋怨我不该向公安局纪委举报警察,担心我会遭到来自警方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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