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017年5月底,陕西榆林市横山县韩岔乡白岔村庙渠煤矿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死者张兵,该矿炮工,45岁,重庆市永川区人,在井下作业时,不慎触电,当场死亡。
事发两个月后即7月29,该矿再次发生一起矿工死亡事故,死者高永洲,陕西佳县人。
两起死亡事故出现在同一个煤矿,都是采取瞒报的非法手段,私下里与死者家属达成“封口”协议,赔偿“私了”。
记者就上述两起瞒报事故,反映到横山县煤炭局。白卫安局长说:去年就有人反映此事,调查由本单位杨润总工程师负责,让记者去找。杨总不在,记者电话联系,杨总说正在调查。以后再联系杨总,电话无人接听。同时记者也将两起事故反映给了陕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榆林分局,一位谢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说,一月份左右就有媒体的反映该矿发生两起事故,已经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横山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着手调查。但时过近三个月了,记者多次联系榆林分局办公室,告知未出调查结果。直到发稿时,该矿的两起事故仍就无结果!查处瞒报真的那么“遥遥无期”?
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史上最严”的法规,对瞒报单位罚款高达2000万元,并坚持党政同责。现任国家副主席原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表示:什么是失职?失职就是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什么是渎职?渎职就是已发现的问题不上报、不处置、不整改就是渎职!对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煤炭局敷衍查处庙渠煤矿瞒报两起死亡事故,记者将密切关注。(记者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