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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林木被砍伐,受害农民要说法

时间:2021-04-15 20:22 点击:

——黑龙江省汤原县振兴乡受害农民被迫上访维权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振兴乡兴化村村民王忠燕向媒体反映,2012年春,他家按照汤原县植树要求,在自家承包地里植树造林247亩,经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造林补贴,帮助县里完成了部分退耕还林任务。2020年2月疫情期间,乡主要领导之一的李明坤,擅自派人将十年树龄,碗口粗的树木砍伐了近200亩左右,至今不给任何说法。

调查附记:

据汤原县振兴乡政府“关于王忠燕反映问题情况说明”证实:“247亩林地来源。2006年魏建增(王忠燕丈夫)购买振兴乡振兴村林地247亩。2013年初魏建增办理采伐许可证后将林木采伐。按照采伐后必须原地更新造林的规定,2014年魏建增应当在原地更新造林,由于黑龙江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汤原段)临时用地取土,征用了造林地块。次年,魏建增在振兴乡兴化村鹤立河北围堤内造林。”王忠燕造林的地块,系她与振兴乡政府2010年签订协议承包50年的耕地上异地造林,在该地块的造林行为经汤原县林业局和土地权人振兴村同意认可并签订了造林合同书。所造林地经汤原县林业局审核验收为王忠燕发放了造林补贴款。

据此证明,王忠燕林地属于合法合规的存在。振兴乡政府个别领导指使他人将其中200余亩林木擅自砍伐是不正确的。砍伐后即不给予补偿也没有任何说法,还动用特权压制王忠燕的维权行为。

另据上访农民反反映,该地个别领导,还存在截留农民种粮补贴以及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巨额扶贫补贴行为,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苏林三)

原文来自网易新闻:https://c.m.163.com/news/a/G7HSGTCQ05493PVR.html?spss=adap_pc&referFrom=&isFromH5Share=article&spssid=103aa7f3e94a02648b4a0b3269e23713&spsw=1

 
责任编辑:杨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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