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在辽宁省开原市威远堡镇有一个何家村,村庄呈“一”字形东西走向,地势东高西低,北高南低,村子南面有一条起源于村东3公里山地的河流从该村经过,这条河水源清澈,川流不息,养育着何家村朴实的儿女。
母羊流产死亡引关注
小河北岸的何家村有两户村民从事牧业养殖。
村民吴冬自13岁起开始养羊,如今已年近五十。2010年,在当地政府的号召下,吴冬引进了40只小尾寒羊,由于小尾寒羊发育快、繁殖能力强、并且适应性强,性能遗传稳定,到当年秋天就发展到了127只。
村民贾立民也看到了小尾寒羊的经济价值,在吴冬引进小尾寒羊前后,他在2011年秋,也一次性买进50只,每只价格在1800元左右。春节刚过,母羊开始逐渐产羔,每胎两三只不等,贾立民看着出生的羊羔,心里说不出的喜悦。
贾立民常常赶着羊群去山坡放羊,去河边饮水,美滋滋地憧憬着下一年羊羔的增长数量。
2011年秋,吴冬将重量达到45斤小尾寒羊全部售出,留下母羊60只,加上45斤以下的小羊共有76只。
在吴冬看来,用不了到2013年末,他的羊羔数量就会超过200只。
2012年春,吴冬家的母羊开始出现流产现象,吴冬面对流产的母羊焦虑不安,接连多日睡不着觉。
奇怪的是,村民贾立民家母羊也接连流产,即使有羊仔出生,成活率也极低,用不了多久就死掉了。
至2013年3月,母羊流产现象愈发严重,并且出现母羊死亡现象。
吴冬一直从事养殖业,2012年春以前从未出现过母羊流产和死亡现象,这种事的发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
死亡的小尾寒羊(村民提供)
吴冬和贾立民找不出病因,只好到畜牧局去咨询专家,兽医专家说PH值超过9可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两个人立刻想到,这可能与羊群饮了村东头松子加工厂排到河里的污水有关。
2009年7月,白某在何家村东头建起了松子加工厂,2010年8月26日,白某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将工厂命名为开原市清水南山土特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南山公司)。
在2011年以前,这家企业是用手工加工松子,村子里养的羊没有发生异状。2012年开始改为机器加工,加工的松子要采用化工原料浸泡,机器加工后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流经厂外地表排入河中
检验结果令人质疑
村民想到,如果母羊的流产真与清水南山公司排出的废水有关,那么,村民的饮用水是不是也同样受到了污染?因为村中多眼水井与河流只有不足10米的距离。
为解除疑虑,贾立民个人掏腰包交了1528元检测费,提出对自家水井7项指标做出检测,从开原相关部门2012年12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里,却看不到对贾立民提出7项指标的检测。
为了弄清母羊流产和死亡真相,从2013年初,吴冬、贾立民就向开原市政府等多个部门举报上访,2013年3月13日,根据开原市信访局要求,开原市卫生局成立临时调查组,由卫生局副局长谭宝利带队,防疫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一共9人前往威远堡镇何家村展开调查工作
2013年3月21日,开原市卫生局出具了《关于威远镇何家村水污染情况的报告》,在样品采集及检验一栏中称:“为了解该村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我们采集企业排污口上游100米处河水一份,村中央河水一份,从东到西1公里内采用‘梅花式’布局方法采集居民饮用井水5份,其中道南居民饮用水3份,道北居民饮用水2份。”
开原市环保局出具的“监测报告”(有局长签名)
依据微生物及理化指标得出的检验结果:“通过检测5份生活饮用水中4份个别项超过限制,其中:锰超过限值(限值:0.1mg/1,测定值:0.72mg/1);硝酸盐超过限值(限值10mg/1,测定值41.67mg/1);总大肠杆菌群超过限值(限值;不得检出/100m1,测定值:9.2/100m1);硝酸盐超过限值(限值10mg/1,
测定值28.08mg/1)。PH值均未超过限值,走势为上游检出值高,下游检出值低,据河流近处高,据河流远处低。”
村民几次找到清水南山公司老板白某要求停止排污,白某称企业排水流进河里,与村民的饮用水超标没有关系。
对于卫生局这样仅对生活饮用水检验的方式,吴冬和贾立民表示不能接受,
他要查出两家母羊流产和死亡的原因,两个人要求开原市环保局对河水进行检测,开原市环保局最后答应只是对第三人清水南山公司排除出的工业污水进行化验。
2013年1月22日,开原市环保局向村民吴冬、贾立民出具的“监测结果”是一张纸单,检测项目也只有PH、化学需氧量、氨氮三项,结论是没有超标。
贾立民拿着有开原市环保局局长签名的纸单对记者表示,这哪里是什么“监测报告”?简直和闹着玩儿一样。
重检结果揭开谜团
为了弄清楚清水南山公司排放的污水是否超限,吴冬、贾立民和村民们决定向上一级的检测部门——铁岭市环保局申请对河水及井水进行检验。
在村民一再坚持并答应承担检测费用的前提下,辽宁省铁岭市环保局同意对相关指标做出检测。
铁岭市环保局出具的《监测报告》
2013年2月8日,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了铁市环监水自(上访)2013——001《监测报告》,“依据《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开原市何家村私营企业向河水中所排放的污水,污水质为碱性;污水中悬浮物超标0.7倍;化学需氧量超标45.4倍;氨氮超标2.58倍。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上游河水各监测指标均符合该标准。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村民家井水PH符合标准,氨氮超标1.95倍。”
从报告中看到,污水中的悬浮物超标、氨氮超标、化学需氧量超标,有的指标超标竟然高达45.4倍,可开原市环保局检测的结果竟然“没有超标”。村民想不明白,开原市环保局出具不实的检测结果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是什么蒙住了这些人执法的“眼睛”?
2018年1月17日,记者前往开原市土地局了解清水南山公司在村民的耕地上搭建厂房,是否拿到了土地部门的审批手续?接待记者的办公室主任称:“该厂房建设没有经过土地部门的审批,我们已经勒令企业拆除违建并恢复土地原貌。”
记者到开原市环保局了解清水南山公司排污的有关情况,接待的人不愿多说,只称“领导不在,清水南山已经停止生产迁往他处”。
村民吴冬、贾立民告诉记者,二人打算委托律师向清水南山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由排污给他们带来的各项损失。
对于该事件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记者丛陌)